山东地区新罗侨民村落大致如此,那么它们是如何形成的呢?也就是说山东沿海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是何时出现的呢?无论是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还是中韩两国文献都缺乏这方面的记载。不过,唐朝史籍文献却告诉我们;在太和(公元827—公元835)以前,登莱沿海地区贩卖新罗人口为奴婢的现象非常严重。大约在9世纪二十年代初,因为当时新罗曾连年发生大面积饥荒,以至出现“民饥卖子孙自活”的悲惨局面,一些因饥荒被卖的新罗子弟,往往又被海盗组织转卖到中国成为奴婢。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平卢军节度使薛苹曾上奏:“应有海贼詃掠新罗良口,将到当管登、莱州界,及沿海诸道卖为奴婢者。伏以新罗国虽是外夷,常禀正朔,朝贡不绝,与内地无殊,其百姓良口等,常被海贼掠卖,于理实难。先有制敕禁断。缘当管久陷贼中,承前不守法度。自收复以来,道路无阻,递相贩鬻,其弊尤深。伏乞特降明敕,起今已后,缘海诸道,应有上件贼该卖新罗国良人等,一切禁断。”唐穆宗敕旨:“宜依”。引文中的“当管久陷贼中”,是指自永泰元年(公元765年)李正己成为淄青平卢节度使后,逐渐形成了淄青镇的割据势力,并占据登州、莱州、密州、海州、沂州、齐州等沿海之地,他们还以自己身兼唐朝的海运押新罗渤海两蕃使的身份,除了积极参与渤海名马的贸易外,还听任海盗力量大肆进行贩卖新罗人口的活动。公元819年唐朝在平定淄青镇李氏的割据势力后,即任命薛苹为平卢淄青节度使。正是在薛苹的要求和干预下,才开始取缔登莱沿海地区掠卖新罗人口的活动。此后,唐朝政府又先后在公元823年和公元828年两次下达敕令,不许买新罗人为奴婢,已在中国者即放其归国。然而,一些新罗奴婢在放免后回国无路,多寄居在傍海村乡,也有一些人仍愿意留居唐朝,从而形成了山东沿海地区比较集中的新罗侨民村落。
同时,新罗政府也在张保皋的主动请求下对掠卖新罗人口活动进行干预和打击。新罗人张保皋曾来唐朝徐州投军,为军中小将。公元828年,有着强烈的民族自尊意识的张宝皋遍见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便从唐朝回到新罗,被任命为清海镇大使,在新罗的黄海东岸建立起打击人口贩子的据点,不但对海盗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还利用在中国的新罗侨民势力积极经营环黄海地区的唐朝与新罗、日本之间的海上贸易。山东沿海地区新罗侨民村落与张保皋的海上活动也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前已有述,赤山法华院就为张保皋所建,旦山浦也曾停?白有张保皋的交关船。在圆仁初抵赤山法华院时,张保皋即遣大唐卖物使崔兵马司(按:名晕)来寺问慰,可见,山东沿海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实为张保皋国际贸易的一个后勤基地。
我们再考察一下山东地区新罗侨民的活动。因为新罗侨民村落主要存在于山东黄海沿岸的农村地区,新罗村中居民的职业,当以农业为主,仅从赤山法华院的庄田一年得五百石米的情况看,在该院进行农业生产的新罗人当不在少数。除从事农业外,在密州诸城县大珠山一带的新罗侨民,还有人依靠当地山林木材资源从事造船业和修船业,也有新罗人在此从事烧炭业和运输业,因此圆仁曾两次遇到新罗船队从密州运载木炭到楚州。在登州一带新罗村的新罗侨民,也有人从事商业,我们可以再次利用牟平县昆嵛山无染院石碑碑文中所记“货游鄞水”一句,证明新罗人金清经常到明州一带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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