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民俗——生 活 · 饮 食

家乡区县: 南充阆中市

     清代和民国时期,境内民众大都生活艰难,节俭度日,多以稻米为主食,兼用面食及杂粮,也有以玉米、麦面、红苕为主食的。普通农家平时大都一天只吃两顿稀饭,用泡菜下饭。农忙时一日三餐,中午吃顿干饭,饭中掺以红苕、萝卜、酸菜等。多数农户口粮不足,用糠、麦麸、瓜菜、野菜等充饥,“红苕半年粮”、“糠菜半年粮”的情况较为普遍。城镇普遍一日三餐,中午吃顿干饭,每月打两次“牙祭”,故有“一天两顿稀,初二、十六打牙祭”的俗语。凡遇红白喜事、寿庆和接待宾客,均尽力置办酒席。普通人家多是“八碟八碗”、“九大碗”、“十大碗”,以猪肉为主,且越肥越好,一桌用肉五斤以上称“好席”,三斤以下称“孬席”。富豪人家宴席除猪肉外,多用鸡、鸭、鱼、鳖、海参等。农户大都于年前宰一头猪,腌制成腊肉、腊油,备年节和用工、来客时食用。城镇餐馆一般只经营稀饭、干饭、面条、包子、馍馍、凉粉等大众饮食,少有上档次的菜肴。

    1950年后,民间膳食习惯逐渐改变,城乡均一日三餐,早上多吃稀饭,馒头,用泡菜下饭;中午吃干饭,配以菜、汤;晚上吃干饭或面条。农村部分地方仍是一天两顿稀饭,一顿干饭。1955年和1957年,先后开始对非农业人口粮油和猪肉实行凭证、凭票定量供应。1958年底至1961年夏初,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农村实行“公共食堂”,农民集中就餐。初期生活尚可,后因粮食不足,以红苕、蔬菜为主食,米、面为辅,兼以野菜、米糠等代食充饥。“公共食堂”撤销后,恢复家庭作炊习俗。随着粮食的增产,民众生活开始改善。1978年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普遍以大米、白面为主食,玉米、红苕为辅,副食品种增多,猪肉实行敞开供应,食用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牛奶、豆浆、鸡蛋、面包等开始普及。举办酒宴的明显增加,菜肴丰盛,一般为二十道菜左右。城镇开始出现高档饭店、酒店,民间小吃品种丰富,北方水饺、拉面、重庆“火锅”等也在境内流行。

    1992年,取消非农业人口粮油票证,粮油供应和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随着经济的发展,粮食和肉类、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充足,农村大都将玉米、红苕当饲料,不再作为口粮。城镇居民饮食讲究营养搭配和色、香、味、形,酒席菜肴用料由传统的猪肉逐渐向牛、羊、鸡、鸭、鱼肉和海鲜、野味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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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意(2014-11-0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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