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一复任两江总督后,一改过去保守的成见,从多方面推行洋务新政。(一)改良军事工业,提高自制新式枪炮的质量,并自炼钢材,以免受制于洋人。(二)修建铁路,自设铁路公司,可向洋人货款,但由自己承建,维护国家权益。又主张开矿业与铁路相辅而行。(三)提振工商业,在上海、汉口设立工厂,制造精良商品,以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四)培养洋务人才,尤其是通晓近代海军、陆军知识的人才。(五)重视普及教育与职业教育,在省、府、县所辖地区,设立学校,包括农工商矿学堂。还主张一般妇女也接受教育,倡议兴办女子公塾。表现了他开明务实的思想。
光绪二十七年(1901),又与张之洞(湖广总督,湖南、湖北)三请变法,以兴学为头等大事,包括:(1)设立武学堂,改革学制,培养学以致用人才;(2)酌改文科,在不废经学的原则下,酌情变通科举考试;(3)停办科举武科,要求以精通武学,熟悉西洋军事知识、技能作为培养武人的标准;(4)奖励游学,派遣留学生至日本、欧美诸国,学习近代社会科学知识、科学技术,学成回国后,再教授国人。
刘坤一与张之洞又提出“整顿中法十二条”与“兼采西法十一条”,前者着重内政、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后者则积极倡议向西方学习军事建设、农学、工商业、矿业、医药、法律、税务、邮政及交通运输等专门知识。遗憾的是,这些建议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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