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井陉历史名人之三 官拜九卿之霍叔瑾

家乡区县: 石家庄市井陉县

霍叔瑾康熙七年,任政通使司通政使,官拜九卿之位,不可谓不是井陉的达官贵人。雍正《井陉县志·人物志》却不可思议地仅用数十字为其立传,传云:

“霍叔瑾,崇正丙子举人,顺治二年任山东栖霞县令。邑。号难治,公德威并著。擢工部营缮司郎中,奉差临清砖厂,兼兵备副使。历升至通政使司。刚介自持,善草书,为上所悦,屡蒙钦赐。年六十致仕,卒。”

按常理,一来霍叔瑾是大清开国以来所任官职最高的井陉人,是井陉人的自豪,二来霍于康熙十年(1661年)致仕(退休)离雍正八年(1730年)修志仅79年,当为当时撰者所熟知,断无了了数十字之理。然而,此传不仅超出了常理,而且误笔多处。以乾隆《栖霞县志》所载:“霍叔瑾:河北井陉县举人,顺治元年至二年在任”证,霍非“顺治二年任山东栖霞县令”;按清顺治九年(1652年)重修大河神祠竣工后所立大河神碑落款“钦差临清砖厂工部营缮清使司员外郎霍叔瑾撰文”,霍非“工部营缮司郎中”,而是工部营缮清使司员外郎,更未“兼兵备副使”;“历升至通政使司”,无论如何讲不通,通政使司为衙门名称而非官职,霍最终官职为通政使司通政使;“年六十致仕,卒”,也不无商榷之处。清基本沿续“大夫七十而致仕”(《礼记曲礼》)的礼规,若本人有特殊之能,还可能“不准”或加官致仕。“通政使霍叔瑾才具庸常,不能尽职,俱著以原官致仕(《圣祖仁皇帝实录》)”,也算是正常退休,其岁也当过70,不可能“年六十致仕,卒。”

1986年版《井陉县志·人物篇》更为夸张,仅在《人物表》中列了个所在朝代、所任官职,还将官职定格为“工部营缮司郎中”。

霍叔瑾的政绩史间载着甚少,但其履历基本明了,其明崇正丙子中举,清顺治元年至二年任山东栖霞县令;清顺治九年左右任工部营缮清使司员外郎,钦差临清砖厂;顺治十五年二月,“营缮司郎中霍叔瑾加太仆寺少卿,仍赏鞍马缎疋等物”;康熙三年,“升工部郎中霍叔瑾为光禄寺卿”;康熙六年二月“以光禄寺卿霍叔瑾为太常寺卿”;康熙七年,“升太常寺卿霍叔瑾为通政使司通政使”;康熙十年,“谕吏部:朕观侍郎严正矩、章云鹭、通政使霍叔瑾才具庸常,不能尽职,俱著以原官致仕”(《清实录》)。霍叔瑾退休时,康熙皇帝似乎对他的评价不高,事实上对他政绩还是肯定的,即诰赠他的祖父霍美丽资“通奉大夫、通政司通政使、加一级”,父霍明鸟(明鸟一字)为“通奉大夫、通政司通政使”,又或赠或封他的祖母李氏、母卢氏、妻郝氏为夫人,还官荫他的儿子霍钤、孙子霍汉文入国子监。

附一:霍叔瑾之书法

霍叔瑾“善草书,为上所悦”(《雍正·井陉县志》。上海朵云轩拍卖有限公司在1995年春季拍卖会上曾拍卖霍书法作品一副,该品为轴、绫本、行书,2116mmX484mm,时估价人民币3至4万元。

阳光照耀旧时光(2014-11-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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