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家乡区县: 山西省岢岚县

根据省、市农机局《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生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应急求援能力建设不力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促进农机化安全健康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为:
㈠、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㈡、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㈢、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它已实行安全实地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㈣、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㈤、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㈥、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力。农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不力,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三、组织领导
县农机局成立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全县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制订下达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的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 长: 贾吉明 岢岚县农机中心主任
副组长: 赵宇华 岢岚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段志国 农机中心监理站站长
陆海明 农机中心管理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中心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农机中心监理站站长段志国担任。负责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进展情况;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监督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9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本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㈡、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组织工作不力、“三率”水平无明显改善、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乡、镇要通报处理。
㈢、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督查阶段(8月)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农机局将成立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
㈣、“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9月)
要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打非治违”各项内容整理情况,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及时总结、交流和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对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农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力等内容做出说明,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五、 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机部门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认真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三落实”(落实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㈡、广泛宣传动员。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平安农机示范县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㈢、突出重点。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要重点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进行打击和治理,促进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
㈣、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本地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办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农机部门要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分阶段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李晓霞(2014-11-12)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