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

家乡区县: 铜川市印台区

     目前,铜川市政府最新决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每人每年1600元和每人每年3200元。

     据了解,从2010年10月1日起,铜川市城市低保标准再统一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月310元;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市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19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元,月人均补助由65元提高到85元;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由每人每年210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其中每人每年现金由不低于190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

      同时,要根据当地低保标准和困难群众家庭收入情况动态管理,严格审核保障对象资格,严格按标施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多方筹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严格按照城、乡低保资金均不低于上年度可用财力1%的要求,足额列支低保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王芬芬(2014-11-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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