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习俗

家乡区县: 汕尾市城区

过去, 民通常在 户之间联婚,始终坚持不与山顶人(陆上人)通婚和同姓不婚的习俗。
汕尾 民男女双方年龄15-18岁时,便可讨论婚嫁。旧时婚嫁,大都由包办式的媒人掇合介绍,在男女双方有意成婚时,由双方父母主婚确定聘金和日期。大致有如下过程:
合婚。由男方托媒人往女家物色对象,或由女家把婚书(女子的生辰八字)托媒婆送到男家。在合婚的三日内,只要男家没有打破碗碟等日常用品,就可以成婚。
定婚,男家择定好日,送聘礼到女家,谓之“过定”。礼式有大洋4个,槟榔4个,茶杯4个,芝麻4包,茶叶若干包。并议定聘金(身价银)。
聘婚(担茶)。就是过定后,男方先送部分聘金给女家。同时送茶叶、芝麻、白米豆、瓜碧各2包,公鸡饼、甜肉包各100个,茶杯4个,槟榔4个。
进茶。男方第三次送礼到女家。但此次礼物仅送芝麻、茶叶各2包。
看日。男方择定结婚的日子写在红帖里面送到女家。并送甜肉包、糕饼各若干包,猪脚一只,槟榔4个。
完聘。就是交清余下的聘金,谓之“完聘”。聘礼有芝麻、茶叶、白米豆、瓜碧各若干包,槟榔4个,茶杯4个,金耳环一对,聘金若干银。完聘后男方送鸡、鸭的头、脚、翅各一对用绳连结一起,银洋若干,红布八尺送给媒人挂在门上。
女家每次回礼,均以男方送来的礼物若干回还男家。完聘时的回礼,则除将男家送来的礼物回还若干外,还要送一个用布制成的腰袋,里面贮放着灯芯、草头香、日月线、槟榔子等物。完聘后,女家须送媒人花银一对。并在聘金中按每两银抽取20个钱送给媒人做酬金。
新婚出嫁前夕,新娘竟夜哼唱悲切的“哭嫁”歌。旁边有姐妹女伴等唱“伴哭”歌(或称对叹歌)。出嫁时,新娘梳发髻,插银花4支,穿蓝黑衣2件及乌裤黑七幅裙,脚穿尖头包脚鞋,携带红袋1个,新郎穿礼服、戴礼帽,胸戴红布带结成的大红花。男女双方灯笼各一对,各写姓氏。
迎娶日凌晨,女方船只先离开新港,驶往一处海面停泊。然后,男方船只张灯结彩,鸣放鞭炮,边行驶,边由两位妇女唱着《麻船歌》向新娘船只靠近。女方船上由两位“好命妈”对歌。亲戚朋友的船只围拢在旁听渔歌凑热闹。当双方船只靠近时,“好命妈”一边高举着米筛,一边口中念着吉祥的词语(俗谓“做四句”)。同伴姐妹在旁用娘伞代替轿子遮着新娘过船。女方姐弟(兄)各2人随新娘到男家船中,谓之送嫁。返回时,男家还要送父母丸(即米粉制成的汤丸)给新娘父母尝食,以示团圆之意。同时送饼盒、白酒礼物大小二份给女家拜祭祖宗(大份由女家收起,小份回还男家)。到晚上还要送麦面12斤,红包(利市)若干给女家。女家随嫁的妆奁有柜、衫裤、首饰、木梳等。
白话 民的婚姻不像后船那样复杂,拖船和索 船有“脱壳”习俗。即结婚前一天,新郎、新娘各自请师公(道士)念经后换上新衣服,称为“脱壳”。女子出嫁到男家后,随即返回娘家,重新打扮穿上新衣服,男家再次用船接回去,称为“回脚步”。
除了正常的媒妁婚娶外,旧时 民还通过“媳妇等”、“入赘”、“童养媳”和“收继婚”(即“兄终弟及”或“叔亡侄继”)等方式进行婚配。

狗铛(2014-11-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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