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湾

家乡区县: 汕头市龙湖区

概况
从空中俯瞰汕头,这座城市“一湾两岸”的城市布局,宛如伸出的双臂,将相当于5个杭州西湖那么大的海域揽入怀中。千百年来,无数先民从这个海湾扬帆起航,在寻求财富与机遇的同时,也将潮汕人的血脉和文化撒播到世界各地。
现今,一座地跨两岸,占地480平方公里的海湾新区正从这里崛起,它不仅是汕头城市“扩容提质”的重要平台,也将成为支持海外潮人乃至全国侨胞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的发展平台,成为新时期华侨经济文化发展的典范。目前,作为海湾新区组成部分的各新平台进展顺利,为全面推进海湾新区建设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汕头海湾新城[1]
汕头规划建设汕头海湾新区,是汕头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城区扩容提质、聚集发展、率先崛起,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加快汕头东部新城重大平台建设,增强对粤东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的重大举措。[2]
整个海湾新区总规划面积约480平方公里,形成以东海岸新城、珠港新城、濠江滨海新城、中国锆城、澄海六合新城、粤东物流新城、南澳实验区等构成的“六城一区”七大功能组团的空间布局,将建成全国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全省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粤东现代产业发展的新高地。
构想
汕头开发建设海湾新区的构想,发端于2年前的特区“扩围”。2011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5月1日正式实施,并要求汕头市“要进一步发挥特区在改革开放中‘窗口’和‘试验田’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建立以创新为内在驱动力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探索新路子,为推动粤东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海峡两岸合作交流作出新的贡献”。
围绕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汕头编制了《汕头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南拓、北优、东扩、西联”战略,精心打造“一湾两岸”的城市形态和“一核多组团”的大特区城市发展格局,积极谋划了东海岸新城、濠江新城、珠港新城、西部生态智慧新城、粤东物流新城等一批重大发展平台。
2012年5月,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又强调,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聚集发展、率先崛起,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加快汕头东部新城等重大平台建设,增强对粤东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为此,汕头市委、市政府开始进一步深入思考,如何将规划建设的新平台进行有效整合,并实现政策层面的创新突破。汕头海湾
2012年7月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局局长郑晓奇带队专程赴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珠海横琴新区,对其规划和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先行先试政策体系等进行调研考察。同时,就汕头东部新城重大平台规划建设,推进城市扩容提质等问题,多次向省发改委李春洪主任和余云洲副主任作专题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和具体指导。8月中旬,经过反复酝酿,市委市政府将目前市内多个新平台整合成一个海湾新区的构想逐渐成型。
建设进展
2012年8月24日,汕头市委、市政府正式向广东省委、省政府上报《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建议稿)》,请求批准规划建设汕头海湾新区;组织编制汕头海湾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领导和咨询指导。10月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带队赴北京向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侨办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规划建设汕头海湾新区的设想,请求给予支持指导,得到积极回应和指导。[3]
2012年10月15日至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带队专程赴京,向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侨办汇报海湾新区有关工作。副市长赵红及市发改局、龙湖区、金平区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参加活动。在北京,郑通声一行拜会了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规划司副司长袁喜禄,国务院侨办副主任任启亮、经济司巡视员张健青,汇报汕头经济特区扩围后的发展情况和规划建设汕头海湾新区的初步设想,请求给予支持指导。
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对汕头经济特区扩围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市委、市政府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汕头的思路理念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汕头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
2012年11月21日,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与省委常委、秘书长林木声、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等一道,实地考察了汕头东海岸新城施工现场,并听取了汕头市“一湾两岸”规划情况汇报。汪洋说,对于承载汕头未来与希望的新区,必须坚持科学规划,从容建设。“不能按照现在珠三角的水平去做规划,而要通盘考虑20年后世界产业格局、广东城市形态,努力使规划和建设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2012年12月,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这标志着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前期工作正式启动。由此,汕头海湾新区也正式上升为省级平台,为新区享有省级政策权限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省有关部门和汕头市要围绕国家扩大汕头经济特区范围、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在推动华侨经济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与港澳合作、营商环境与商事规划,以及通关制度、财税、土地、海域使用、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提供经验。方案同时要求,汕头市要切实担负起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指导。
汕头将以此为契机,科学谋划海湾新区建设,努力争取上升为国家创新发展平台,赋予对外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政策措施,力争把海湾新区建设成为华侨经济文化发展的示范区,成为推动转型升级、深化体制创新、建设幸福汕头、展示城市形象的平台、新名片,成为辐射带动粤东地区振兴崛起的新引擎。汕头海湾
《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由广东省有关部门牵头,会同汕头市政府抓紧编制汕头海湾新区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总体规划要明确汕头海湾新区的区域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管理体制和政策导向等。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建设用海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方案要求省有关部门和汕头市要围绕国家扩大汕头经济特区范围、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在推动华侨经济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与港澳合作、营商环境与商事规划,以及通关制度、财税、土地、海域使用、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提供经验。方案同时要求,汕头市要切实担负起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指导。
2013年1月5日,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市长郑人豪、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副市长赵红以及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外事侨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专程赴京拜访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侨办领导,就汕头经济特区以规划建设汕头海湾新区为载体,先行先试开展华侨投融资服务等创新,支持海外华侨资本参与祖国和家乡建设的构想作了汇报。国侨办副主任任启亮对此表示了肯定。来自国家层面的支持,无疑将使汕头海湾新区的发展前景更加光明。
目前广东省发改委已牵头编制汕头海湾新区发展规划,汕头市则正在抓紧按程序制定并报批各专项规划和海湾新区组织架构设置,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提出政策创新的具体方案报省政府审批。


linf(2014-11-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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