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编辑公元前5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在今肖家坝、西窑一带,就有先民繁衍生息。据记载,庸部族曾是今为人知的土著山民,就食巴山,饮水岚河,世代相承。由于极其荒野,官方心迟迟没有在这里建立任何机构。
元朝统一后,民族压迫迫使大批山民隐居巴山老林。
明初,从襄阳到大巴山的整个汉江流域实行禁山。
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兴安州升为府。“安康首县,其地尽归管辖。县境辽阔,因设县丞一员,驻西南砖坪,专司缉捕。砖坪之设官,自此始”(光绪《砖坪厅志》)。清廷镇压白莲教起义后,于嘉庆季年(1820)秦、楚、蜀大吏会奏,“以三省边疆,山深林密,为盗贼薮,请移凤翔通判于此,靖边抚民,制曰:可”。道光二年(1822),设砖坪厅,属散厅,隶兴安府。自此始,与安康县分疆而治。[2]
中华民国二年(1913),国民政府中央决定:撤府、州、厅制,省下设道、县,以道领县。砖坪厅改砖坪县,隶汉中道。六年(1917)改名岚皋县。二十二年(1933)废道,以省领县。二十四年(1935),安康为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以驻地名命陕西省安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岚皋县均隶属之。[2]
1949年11月28日,岚皋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隶陕甘宁边区安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后,行政区划整编,设安康分区专员公署,岚皋县隶属之。1958年10月6日,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岚皋与安康合为安康县,撤销岚皋县。1961年8月10日,省委决定复置岚皋县,隶属于安康专区专员公署。1969年,安康专区改名安康地区,专员公署改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废地区革命委员会,更名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岚皋县均隶属之。[2] 2000年,改属地级安康市。
岚皋县城
2行政区划编辑
2013年岚皋县辖15个镇,198个行政村。分别是城关镇、佐龙镇、民主镇、石门镇、孟石岭镇、滔河镇、花里镇、铁炉镇、蔺河镇、溢河镇、四季镇、堰门镇、大道河镇、官元镇、横溪镇。[1]
3地理环境编辑
位置境域
岚皋县,介于北纬32.05°~32.50°,东经108.72°~108.88°之间,位于陕西南部的鄂、渝、陕三省交界处,北距安康市区71公里,西邻紫阳,东毗平利,南接重庆城口。国土面积1956平方公里。[1]
地质地貌
岚皋县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海拔悬殊,“高山飘雪花,低山开桃花”。南宫观山等五大山系如孔雀开屏,羽盖全境。岚河等三条河流汇集。岚皋县被山、河、沟支解破碎,层峦叠嶂,沟壑纵横,呈现出山地、古冰川地貌特征。[3]
气候
岚皋县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湿润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其特点是冬季寒冷少雨,夏季多雨多有伏旱,春暖干燥,秋凉湿润并多连阴雨。多年平均气温15℃~17℃。年平均降水量1050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94天,最多达145天(1974年),最少为68天(1972年)。极端年最大雨量1240毫米(2003年),极端年最少雨量450毫米(1966年)。降雨集中在每年6月至9月,7月最多。
4自然资源编辑
水资源
岚皋县水能理论蕴藏量达54.8万千瓦,可开发小水电24万千瓦,可利用库区淡水水面3万余亩。[1]
生物资源
岚皋县现已查明有林种和各类食(药)用植物分别达1300种、2000种以上,是富硒魔芋、烤烟、茶叶及蚕桑最佳适生区。[1]
矿藏资源
岚皋县主要有金、铜、铁、钼、磷、原煤、碳、石棉、石英石、重晶石、花岗岩、石板岩等,其中钛铁矿总储量达22亿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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