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收到了多少赔偿金?”“被害人现在身体恢复得怎么样?”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检察院举行的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上,与会的听证团成员正在向办案人员及被害人发问。这是该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的又一举措,除特邀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组成听证团参与评议外,还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旁听。
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38岁的刘某与几个朋友在登记入住无锡市北塘区某宾馆时,因身份证登记问题与前台服务员及保安发生口角,冲动之下刘某等人动手殴打了两名宾馆工作人员,致其中一人轻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发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但刘某案发后自动投案,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刘某这种情况具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该不该逮捕?为听取各方意见,该院启动了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侦查机关承办人、检察机关承办人、辩护律师及被害人均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随后,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的5人听证团就赔偿数额、被害人身体康复情况等问题分别进行质询。会后,听证团进行了独立评议,最终提出了不批准逮捕刘某的意见。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参考听证团意见,该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决定。
“这样的听证会,比干巴巴的法律文书更有说服力!”听证会结束后,北塘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邱久远颇有感触,“听证会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对个案作出决定,它让我们更深入、全面地接触到案件办理过程,对检察机关职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但希望能继续实施下去并吸纳更多的普通民众参与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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