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概况(二)——小学教育

家乡区县: 四川省万源市

1986年,万源县宣传国家《义务教育法》,继续贯彻县政府《关于试行教育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的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的意见》,坚持“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立“一年试点,三年普及,一年扫尾”工作方针,将实施普及初等教育和消除中小学危房工作纳入县、乡、村和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采取法制、行政、经济和教育等措施,筹措资金,改造校舍,改善办学条件,严禁乱收费,消灭学生流失因素。是年,小学入学率94.5%,巩固率98.1%,毕业率92%,普及率75.5%。1989年,全县开展集资办学工作,集资209万元改造中小学校舍,学校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0.67%,达到基本消除中小学危房的标准。小学入学率98.2%,巩固率98.5%,结业率85.7%,普及率91.4%,经省地验收合格,提前一年实现普及初等教育(简称普六),受到省政府表彰。 1990年,太平镇、秦河乡、红旗乡、青花镇实施初等义务教育。1990—1993年,全县建成合格中心校51所,乡镇中心校推行校长负责制。1997年12月上旬,市政府对井溪、丰桶等24个乡(镇)的“普六”工作进行评估验收,12个乡基本合格,12个乡基本达到“普六”要求,全市60.8%的乡(镇)、占总人口66.1%的区域完成初等教育普及任务。1998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控制、回收中小学流失学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宣传力度,治理学校乱收费,落实特困学生、下岗贫困职工的子女学杂费减免工作,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内。同时,全市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完善基础设施,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简称普九)目标。2000年,全市完善“普九”软硬件,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太平镇小学实行“国有民办”的办学模式,农村56所村校转制,实行租赁承包,37所村校撤并。是年,小学入学率99.8%,辍学率0.33%,毕业率99.65%,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99.5%,15周岁人口文盲率0.39%。

2001年,党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齐抓共管控制学生流失(简称控流)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继续改造危房,以教育基金、学校减免、社会捐资、其它赞助等形式,帮助贫困子女返校就读。同时,贯彻《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启动“民办教育”工程。2004 年春季,万源市开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贫困学生免收杂费、免收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2005年,全市教育工作重点为发展农村教育,抓入学,控辍学,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坚持“撤小、合近、扶弱、并差”原则,撤并村校,小学高年级学生集中乡镇中心校就读。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推行小学校长竞聘制。是年,全市在校小学生61640人,7—12周岁适龄少儿入学率99.78 %,辍学率0.34%,15周岁人口非文盲率100%。

庞晓蕾1240920303(2014-11-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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