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县志

家乡区县: 广东省兴宁市

兴宁建县于东晋咸和六年(331年),由古龙川分治而立,县辖区有今五华、兴宁全境以及龙川县东部和紫金县东北部。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至宋天禧三年(1019年),数次析古兴宁置齐昌县(府),辖境多次变迁。自宋熙宁四年(1071年)分设长乐县(今五华县)后,县境相对稳定。1958年冬,平远县并入兴宁,两年后复置平远县。1985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兴宁隶属梅州市。1994年6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兴宁撤县设市,为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

兴宁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东北部兴宁盆地扼东江、韩江上游,地跨东经115°30′至116°,北纬23°50′至24°37′。北部与江西省寻邬县毗邻,东北部与平远县、梅县相接,东部与梅县交界,南部与丰顺县、梅县相连,西北部与龙川县相邻,西南部与五华县接壤。全市总面积2104.85平方公里。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兴城镇位于300多平方公里的宁江盆地中部,是粤、赣、闽三省陆路交通枢纽,在广梅汕铁路,梅河高速线上,粤东北部主要商品集散地,梅州市次中心城市,兴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区规划面积51.9平方公里,至2003年建成面积12.8平方公里。兴城距广州377公里,至深圳347公里,至汕头185公里,至韶关407公里,至江西寻邬县128公里,至福建龙岩282公里,至梅州城区57公里。全市年平均气温21℃,降水量1540毫米。全市人口中绝大部分为客家人,当地民居、民俗和方言都具有鲜明的客家特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具代表性的客家城市之一。 古代属龙川县地。东晋置兴宁县,以境内宁江而得名。此后这里逐渐发展成广东、江西、福建交界处的地区性重贸中心,曾有“小南京”之称。1994年撤县设市,由地级梅州市代管。 宋末元初,文天祥曾在兴宁组军抵抗元军。 明代才子祝枝山55岁时授广东兴宁县知县,63岁任京兆应天府通判。由于不满官场腐败之风,一年后他就借故辞官,回故里度残年。晋置县,因兴宁江而得名。一说县内兴旺无内患而得名。

小刁(2014-11-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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