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氏祖训(七)

家乡区县: 广东省湛江市

七、佛事之诫
诫词告诫子孙在长者死后,只要遵照揭氏家礼“祭奠殡藏”、“惟尽悲怆”就行了,“不作佛事”。宗谱说,佛家“谓人死后,百刑难当。必仗佛法,释愆玉皇,超度出身,乃生天堂。少欠官钱,凭佛填偿。”这是吓人的谎话。“大开道场,三日四宵,致斋休粮,打沙过炼,锣角叮当”。这样做是“易悲为喜”,“伤财败俗”,“见笑大方”。
宗谱还说,对于小儿得病,弄神作鬼,也是十分荒唐的。宗谱认为,“小儿得病,赎魂彷徨。谓被魂魄,窃走他乡。投胎出世,作人儿郎。必靠仙奶,赎魂返房。捉坐替死,说更荒唐。”宗谱还颇有唯物主义成份,认为“魄为形质,魂是气扬。魂气既散,焉能返降?”“魂魄何物,岂能捉攘?”认为只有那些愚昧的妇姨才相信这些鬼话。宗谱还大声疾呼要“读书识礼”,“弗为迷诳。”
八、悖逆之诫
主要教育子孙不要犯上作乱,这与揭氏家族由帝赐姓,以忠孝治家的思想是相吻合的。

揭光立(2014-11-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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