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近现代历史

家乡区县: 广东省中山市

辛亥革命后属广东省。1925年(民国14年)4月15日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改名为中山县。1949年后,先后属珠江、粤中、佛山地区。1953年3月12日内务部批准设立石岐市(省辖市),以中山县石岐镇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1959年3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石岐市,将原石岐市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中山县。1983年1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山县撤县改市(县级),由佛山市代管。1988年1月7日,升为地级市。
1951年1月,中山县设置1个区级镇(石岐镇)、11个区。1953年3月改设17个区、3个区级镇。同年6月,中山县分出珠海县后,全县设15个区,3个区级镇。1955年8月,全县各区均以区(镇)所在地命名。1957年2月,撤区改设乡,15个区改划为34个大乡。
1958年8月,各大乡建立人民公社。同年10月,全县34个公社合并为7个大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全县共辖34个耕作区。1959年10月,石岐公社改为石岐镇;12月,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确定为县级镇,仍称中山县石岐镇,属中山县和佛山专区双重管辖。1961年8月,恢复区建制,其中张家边区辖榄边、南蓢、翠亨等7个公社。1963年初,撤销区建制。
1976年12月,全县设3个区级镇、25个公社。1983年11月,撤销公社,改称区公所,下辖乡(乡级镇)。1984年2月,撤销石岐镇,设立中山市石岐中区、石岐烟墩区、石岐岐江区、石岐莲峰区、石岐西区,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该5个区称作城区。1986年7月,从南蓢区划出4村成立翠亨村镇;12月,撤区改镇建制,并扩大市区范围,郊区和环城、张家边划入市区。

小栋栋(2014-11-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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