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普通消费者,双十一活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新意,比上传统节日并没有什么重要意义。甚至双十一这个数字本身就是一个炒作的网络话题。双十一称之为“光棍节”,而这个节日本身是因为现代恋爱婚姻成本的上升而广大青年男女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所滋生出来的。同时网络文化越来越发达,人们交流方式越来越便捷快速,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这是一些网络话题能够大行其道的载体。这些主要的因素,作为企业营销是不得不加以考虑和利用的。
2发展历史编辑
2009年前,11月11日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而到2012年,它却成了一个标志性节点,一个销售传奇,一个网络卖家、平台供应商、物流企业的必争之地。
2009年,天猫(当时称淘宝商城)开始在11月11日“光棍节”举办促销活动,最早的出发点只是想做一个属于淘宝商城的节日,让大家能够记住淘宝商城。选择11月11日,也是一个有点冒险的举动,因为光棍节刚好处于传统零售业十一黄金周和圣诞促销季中间。但这时候天气变化正是人们添置冬装的时候,当时想试一试,看网上的促销活动有没有可能成为一个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窗口。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双十一”成为电商消费节的代名词,甚至对非网购人群、线下商城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力。
围绕这个日子,线上天猫、京东、易迅、当当、国美网上商城、苏宁易购等电商提前热身,线下家电连锁卖场、商场也打得不可开交。2012年“双十一”服务于这次狂欢节的商家、快递业、支付行业、第三方服务业以及电商平台等相关行业从业者就达百万。
3阿里注册编辑
2011年11月1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双十一”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12年9月27日通过初审并进行公告,于2012年12月28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即获得注册)。详见商标局网站[5] 。
2014年10月末,阿里发出通告函,称阿里集团已经取得了“双十一”注册商标(注册号码:10136470,10136420),经阿里巴巴集团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有业内人士爆料表示,阿里要求媒体封杀京东的广告,理由是京东的广告语使用了“双十一”字眼,而“双十一”乃是阿里的注册商标,任何其他公司机构不得使用。
京东官方作出回应,称对同行抢注"双十一"商标并禁止他人使用表示遗憾。“双十一”已经成为全零售行业的节日,阿里注册“双十一”商标是垄断行为。并称京东将大力推广自家618节日,邀请友商同行参与。[2]
4社会影响编辑
2009年,天猫商城双十一销售额为0.5亿元;
2010年,提高到9.36亿元;
2011年,天猫双十一的销售额已跃升到33.6亿元;
2012年,“双十一”当日支付宝交易额实现飞速增长,达到191亿元,其中包括天猫商城132亿元,淘宝59亿元;订单数达到1.058亿笔。
2013年,最新数据显示,淘宝“双十一”交易额突破1亿只用了55秒;达到10亿用了6分7秒;50亿用了38分钟;凌晨5:49阿里当日交易额突破100亿;13:39达200亿元;17:31突破250亿;11.11日总交易额350.19亿。
截止至11月11日24时,2013年的网络购物节,天猫以350亿元的交易额成功收官,这个数字,大概是2012年美国网络星期一交易额的两倍。京东官方微博宣布,双十一期间三天(10日~12日)销售额25亿元,三天订单总量超过680万单,是2012年11月11日当天订单量的3倍多。
2014年,11月11日凌晨,活动开场仅到第3分钟,阿里的平台成交额已突破10亿元人民币;14分钟02秒,突破50亿元;38分钟28秒,交易额冲上100亿元;13时31分,天猫“双十一”成交额突破362亿元,打破2013年11月11日全天的成交纪录;21时12分,成交总额突破500亿元。
距离公布“成绩”的最后20分钟,阿里巴巴“双十一指挥中心”内大屏幕被关闭,待到再亮起时,时间定格在2014年11月11日23时59分59秒,而屏幕中心的最大数字则显示为“57,112,181,350”。这意味着,2014年“双十一”,阿里巴巴中国零售平台的交易总额为571亿元人民币,再创新高,其中无线占比42.6%。
其他电商虽然双十一销售额不如天猫如此亮眼,但其双十一销售额也均破纪录。其中,苏宁门店销售同比增长近100%,总计订单量近600万单,双十一整体超过1000万单;截止11日中午12点,京东双十一订单量达到2013年最高水平,网站流量是平时的2.5倍;腾讯易迅下单金额突破10亿,微信渠道得到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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