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培(1604-1669年),字孟坚,号封岳,山东即墨城里(现新建村人)。其祖父黄嘉善,明万历年间兵部尚书,赠太保衔。黄培在明崇祯朝中为官17年,历任锦衣卫指挥佥事,提督街道等职。极受明廷器重。清兵入北京后,黄培仍忠于前朝,不为清官并想以身殉国。先使其妻妾安氏自缢,护其母柩运回即墨安葬后,将子托其叔,一切就绪就想自杀。后经其叔黄宗痒开导,打消了殉节念头,但仍蓄发留须,不着清服,表示蔑视满清,在忧郁悲愤中度日。
顺治九年(1635年),黄培姐夫宋继澄来即墨,宋继澄为明朝举人,极有民族气节和文采,他与黄、蓝等诸姓结为诗社,饮酒赋诗,消遣岁月,怀明反清情绪时溢诗文。顺治十八年(1662年)于七抗清起义爆发,黄培在道义和物资上给予大力支持。从顺治元年至康熙元年,黄培共作诗280余首,略加删改,收录266首,命名为《含章馆诗集》(上卷)。康熙元年,刻版装订成册,分赠亲友,从而埋下祸根。
发生在清康熙年间的黄培文字狱一案,是历时四年的清朝一大要案,清廷前后下过六道谕旨,牵动京、省、州、县四级官府,涉连217人。堪称清初中国北方最大的文字狱案。此案由于黄培极力为亲友开脱,涉案人员均不同程度的给予免议或一定处罚,唯黄培因系明朝世宦,隐怀反抗本朝之心,刊刻逆书,已属不法,违反当朝法令,大逆不敬,于康熙八年四月一日康熙皇帝授刑部转发山东,在济南对黄培执行绞刑。黄培临刑从容作诗,笑谈自若,自以为死得其所,时年虚龄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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