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1527~1602),回族[1] ,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中古自由学派鼻祖,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自刎死。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李贽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幼年不信道和仙释老年信真佛:在阳明先生年谱后语里,李贽说:“余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
不幸年甫四十,为友人李逢阳、徐用检所诱,告我龙溪先生语,示我阳明王先生书,乃知得道真人不死,实与真佛真仙同,虽倔强,不得不信之矣。”[2]
在《自赞》一文中,他毫不掩饰自己的个性:“其性褊急,其色矜高,其词鄙俗,其心狂痴,其行率易,其交寡而面见亲热。其与人也,好求其过,前不悦其所长;其恶人也,既绝其人,又终身欲害其人。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饫德。分明一介不与,而以有莘借口;分明豪毛不拔,而谓杨朱贼仁。动与物迕,口与心违。其人如此,乡人皆恶之矣。昔子贡问夫子曰:“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若居士,其可乎哉!”
关于落发为僧,在《与曾继泉》一文中,李贽写道:“其所以落发者,则因家中闲杂人等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也。又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兼此数者,陡然去发,非其心也。”
坦然入狱:“名山大壑登临遍,独此垣中未入门。病间始知身在系,几回白日几黄昏。”
遗言:“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向南开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复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余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即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周围栽以树木,墓前立一石碑,题曰:“李卓吾先生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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