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三)

家乡区县: 汉中市汉台区

六、建立市场监测体系,完善应急调控机制

27、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健全由企业直报的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和特种行业、特殊商品的监测信息系统。建立高素质的监测信息员队伍。健全激励约束工作机制,提高市场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省财政要保证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的维护费用。市、县监测平台建设和系统运行维护、监测队伍培训费用,分别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8、建立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各设区市都要制订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和公共突发事件期间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应急调控发生的费用,由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9、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省级储备猪肉1000吨、羊肉300吨、食糖500吨,采取招标方式选择代储单位,储备调节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动使用。具体储备管理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各设区市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七、加强法制、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流通业发展环境

30、加强地方性流通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积极调研、制订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近期,要抓紧生猪定点屠宰、酒类管理和城市网点规划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调研,制定二手车交易、住宿、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服务规范和行业标准。

3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制约流通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打破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规范执法检查,推行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减少对流通企业的多头和重复检查;有关部门对连锁企业及其分店的监督检验和检查,应坚持抽查不收费的原则和履行告知原则。

32、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等欺诈行为。加强对知名企业、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老字号的“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推荐、认定和保护工作。

33、加强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意识,促进诚信经营,防范交易风险。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引导各类流通企业建立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价、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管理和信用信息互通的内部管理制度。支持各类流通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34、建立全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由省商务厅牵头,制订全省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发建立省、市、县三级联通、覆盖全省、面向社会提供商务信息的服务平台和企业数据库。有关网络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技术培训费用,由省财政从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给予支持。市、县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由当地财政给予支持。

35、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不断完善消费手段,扩大消费信贷品种、范围和规模。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支持商业银行与流通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鼓励大中型商场、超市、连锁店与银行结算系统联网,全面受理信用卡。

八、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理顺行政管理体制

36、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流通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流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流通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增加投入,督促检查,为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7、理顺流通行业管理。适应内外贸一体化、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任务和难度不断加大的形势需要,在县级机构改革中理顺流通行业管理体制,设立内外贸统一归口管理的商务行政机构。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流通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8、重视和加强流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流通行业执业资格评判及人才考核和培训体系。建立人才流动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大批优秀的复合型流通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大专院校设置专业课程培训高级流通业管理人才。鼓励中介组织开展职业培训。鼓励经营管理人员出境学习、互访交流,引进、学习和消化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和管理技术。

蓝莲花(2014-11-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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