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定襄县城东北的宏道镇北社东村中,始建年代不详。现存大殿为北宋政和末年(公元1118年)或宣和初年(公元1119年)所建。面阔五间,悬山六椽,进深三间,殿内主塑释迦牟尼、文殊、普贤等九尊佛像,其历史和艺术价值可与太原晋祠宋塑侍女相媲美。
1986年8月18日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县文物旅游管理中心专门成立了洪福寺文物管理所并派驻专人进行保护与管理;2001年6月25日,国务院公布其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8月27日省政府公布了洪福寺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2003年5月6日,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将洪福寺审定批准为第三批一级风险单位;2003年7月9日洪福寺树立起了由全省统一制作并标有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和树标机关等内容的“国保”标志;2004年8月,洪福寺完成了全国统一制作的记录档案备案工作。至此,洪福寺的“四有”基础工作已全部落实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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