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与医保并轨加大惠民力度

家乡区县: 潍坊市高密市

我市自9月份启动201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连续两个月,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目前缴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家住密水街道的徐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全家五口人全部入了医保,现在市里推行的医保政策非常好,以后到医院,门诊、住院各方面都可以报,报销力度也很大,对我们老百姓很有利。”

今年,我市在潍坊地区率先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并轨,根据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凡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都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使辖区居民及时了解新的实施办法,尽早办理相关手续,我市加大对居民医保宣传。到目前,大部分居民已经到村居、社区缴纳医保。
同时,为加大惠民力度,我市对2015年度的医保待遇做了调整,其中参保居民到签约的医院门诊和下属的村卫生室看病,发生合规的门诊费用,当场报销50%,一年最高报销450元,比2014年提高了150元。住院报销待遇方面,参加一档缴费的居民,在潍坊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90%、80%、70%,比往年都有提高。另外,参保人员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还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都可以到中国人寿保险高密支公司进行二次报销,最高报销额度为20万元。
相关链接:最新补偿报销政策规定,城乡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门诊大病补偿仅限于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城乡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疾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

awesomething(2014-11-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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