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时和(1585~1617),字调元,号旭谷,明大名府魏县(今柏二庄)人。进士,任淄川知县。因赈济灾民,治理吏弊有功,擢升为礼部主事,又改调户部主事。
熹宗天启年间,榷关、清源织造厂内监不法,朝廷派王时和去检查处理。内监率领一班打手执枪刀棍棒闹事,王毅然按照法律予以惩治。事后,得赏金二千两,全部上交户部。后出任苏州知府。
天启七年(1627),司礼秉笔太监兼东厂提督魏忠贤在各地修建生祠,王时和坚决反对。苏州主管修祠太监欲使王时和向生祠倾拜。王时和说:“有断头太守,无屈膝太守。”主监怒,派人骑快马飞赴京城向魏忠贤报告,王时和遭到免官问责,含冤去世。是年熹宗驾崩,崇祯即位,魏忠贤被诛,朝廷派史官震孟为王时和平反昭雪,并赠文刻石立碑纪念,家中建王氏祠堂。
王时和临终时对子孙说:“我当知府得罪了权监,连累了家庭,望你们快快逃走,倘能生存,子孙后代千万不能再当官参政了。”其子王微遵嘱专研医学,以治病造福于百姓。后王微携眷回归本村,研究治疗伤寒病,至今已传十代,被称为治疗伤寒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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