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市)称号

家乡区县: 浙江省嵊州市

 昨日,记者从市农办获悉,近日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市)。   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与《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评价办法(试行)》精神,我市立足实际,以“深化千万工程、建设和美越乡、共享幸福嵊州”为总载体,按照“四美三宜”的总体要求,坚持创新突破,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创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市),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近年来,我市通过强势推进污水治理,彰显江南水乡之美;大力整治村庄环境,彰显宜居乡村之美。扎实推进“千万工程”,实现村庄整治全覆盖,共培育各级全面小康示范村174个,其中省级22个,绍兴市级53个,嵊州市级99个;多元发展农村经济,彰显富裕生活之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项目扶贫,培育民宿农家乐,做大特色产业,农民人均收入明显上升;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彰显和谐社会之美,积极推动集聚发展,统筹推进城乡融合,不断提升农村文明。 来源:嵊州新闻网 时间:2014-11-24 16:24:26
someone(2014-11-2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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