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阮元《广东通志》也载嘉靖四十三年置普宁县。
1959年《普宁新志》稿载:“普宁建县始于明嘉靖四十三年。”
有关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置县的记载:
隆庆《潮阳县志》卷一载:“四十五年复析潮阳置普宁县。……及琏等伏诛,因建议善后之策,……析潮之洋乌、水、黄坑三都置县,曰普宁。”
民国《潮州志》载普宁置县“潮阳林、唐、周三志俱作四十五年;或四十二年奉准立县,至四十五年始开县。”
综上列史志记载得到,万历《普宁县志略》对普宁县始置时间,前后出现嘉靖三十四年(按:疑为笔误)、四十二年、四十三年三个年份,自相矛盾,莫衷一是。乾隆《普宁县志》所载立县时间,也有四十二年、四十三年两个年份。但各书对普宁县设置的缘起和过程的记载是共通的,多述及嘉靖四十一年(1562)九月,朝廷派兵镇压张琏农民起义后,为加强统治,提督两广都御史张臬上疏,朝廷允行乃设。
对普宁置县时间的记载怎么会众说纷纭呢?原因之一是普宁第一部县志——万历《普宁县志略》没有立准。该志系手稿,志中记述未行核实。以后志书和著述,没有找到源头依据而因袭前志随便援引。隆庆《潮阳县志》成书最早,距析县仅数年,而据析县的实际时间而载。
究竟普宁置县始于何时?最近,我们找到《明世宗实录》,该《实录》卷五一七记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事,其中载:
丁未,提督两广都御史张臬、纪功御史段顾言,各条陈广东善后事宜,户部获行三事:潮州海阳之辟望为倭奴入寇门户,宜设一全县以增潮南之藩蓠,应割都图者七;潮阳之水,宜设裁减一县,以控扼海丰、惠来、长乐三县之要冲,应割都图者四。……疏上允行,乃设澄海县于辟望所,普宁县于水。(按:载文中的简化字及标点符号是作者所加的)
《明世宗实录》对澄海、普宁置县的原由、经过和朝廷的批准时间已记得清楚、完整。举凡记载一个新的行政建制之设立,习惯上多以其最高一级批准设置时间为准。澄海、普宁县之设,朝廷于四十二年正月批准。我们又查阅了澄海县对于置县时间的记载,各种文献都载该县置于明嘉靖四十二年正月。据此,可以认定,普宁置县的时间应为明嘉靖四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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