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何时移治厚屿(二)

家乡区县: 广东省普宁市

按一般而论,建县之初,别说建县城,即县城要设于何处也未确定。第一任知县赵钺到任时,就是“系印于肘,借民舍以为居。”但寄人篱下,终非久安之计。至万历三年移治厚屿,自属势在必行,持之成理。再从“规模略定”,“亦稍葺建”等文字看,显然是记述移治的开端而未完成。《志略》卷一和《读史方舆纪要》中有关记载也可作证明。至于潮郡太守胡恂的《普宁舆图说》始见于乾隆十年的《普宁县志》,从时间上看,他的记述是距离建县170年后写下的,又没有具体内容,因此,其根据很可能是来自《志略》,不足为凭。

持万历十年移治说,唯一的根据是县城易地。(因这时洋、二都已归潮阳)但缺乏活动内容,没有说服力。万历十年的贵屿在《普宁县志略·城池》中提到“前所筑已为道旁之室矣!”由此可窥见当时厚屿民用建筑的发展趋势,而官府的建设反而相形见拙,这不正是道出了这年没有移治的迹象吗?《潮州志·沿革》所记明显是来源于《读史方舆纪要》和《明史》,自不庸置辩了。

阮以临《条陈十议》提出的“十八年后”移治说,首先是这个“十八年后”的时间概念界限不明,没有实际意义。它只能说明普宁寄治贵屿至少在十八年以上,由是也否定了万历三年和万历十年两种移治说。但十八年后究竟是什么时间移治,他并无提及,这就令人难以置信了。

综上所述,普宁移治的时间应以哪个提法较可靠呢?《普宁县志略》又记载了这样的事实:“乙酉(万历十三年)赵宪始建殿庑。”再参照诸说记述,归纳起来是知县赵宪为了准备移治,在万历十三年就赶紧扩建学宫和两旁房舍,翌年在佥事卢仲佃的建议和协助下,拆了六百多丈旧料建造城垣,城垣开东、西、南、北四个门,城门还构筑防患水祸的设施。据此,可以认为:万历十四年(1586)普宁始从贵屿移治厚屿是顺理成章的,符合历史实际,因而也就毋庸置疑了。

Directorhkx(2014-11-2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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