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红大嫂之宋欣茹

家乡区县: 衡水市饶阳县

    宋欣茹,出生于河北省饶阳县西段村一户贫苦农民家庭,后嫁到到常安村。1937年“七·七”事变后,她积极投身抗日工作,历任村妇救会干部、副主任、主任,并于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抗日战争期间,宋欣茹以民族大义为重,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走家串户,积极宣传抗日救国,并组织妇女做军鞋、挖地道、动员参军、救护伤员,被誉为“冀中平原一青松”、积极支前的“红大嫂”。在日伪军残酷“扫荡”困难时期,她曾冒着生命危险亲自救护了身受重伤的县妇救会干部孟惟训。
饶阳解放后,宋欣茹带领群众积极进行土地改革,受到贫苦大众的拥护。建国后,她担任常安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群众,坚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由于工作突出,1957年宋欣茹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1963年,饶阳遭受特大洪灾,常安村地处河套,地势低洼,受灾尤重。紧急关头,她冒着生命危险,抢救集体财产和遇难群众,被评为“河北省抗洪模范”。


   为了改变生产条件,她带头参加生产劳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战胜了一个个自然灾害,夺取了一个个丰收年,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改善了人民生活,使常安村成为全省农业战线上的先进单位。宋欣茹也先后兼任留楚公社党委副书记、中共饶阳县委委员、中共衡水地委委员、地区妇联副主任、河北省妇联常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还3次获得国家金质奖章,两次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多次荣获县、地区、省、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并当选为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荣誉面前,她谦虚谨慎,始终保持了一个普通农民的本色,生活从不搞特殊。其独子在武汉市工作,生活条件优越。他不忍母亲一人在家,多次劝她去武汉共享天伦之乐。宋欣茹却不愿离开家乡故土和她为之奋斗的事业。晚年,她体弱多病,仍日夜操劳,最后时刻仍念念不忘党的工作。
1993年,宋欣茹病逝,终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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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穹(2014-11-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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