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定州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于实现跨越发展、强市富民、建设高品质中等城市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纲要依据《中共定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部署,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行动纲领。规划期为2011—2015年。
指导思想、坚持原则、战略定位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高品质中等城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工业立市、开放活市、科教兴市),统筹推进“三化进程”(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着力打造“一城、两区、两带、两翼”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提升综合实力,更加注重增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打造与人口大市相匹配的经济强市,建设更具实力、活力、魅力、竞争力的新定州。
二、坚持原则
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切实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具体做到五个始终: ——始终坚持跨越发展不动摇。把跨越发展作为解决定州所有问题的关键,凝神聚力抓发展,千方百计促发展。把项目建设作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核心之举,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始终坚持协调发展不动摇。把统筹兼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方法,处理好工业化与城镇化、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关系,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强市富民相统一。 ——始终坚持和谐发展不动摇。把社会和谐作为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努力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始终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积极探索绿色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乡建设模式,在集约利用资源中求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始终坚持共享发展不动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战略定位
定州市要成为东部沿海开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双向联系的关键节点;京津冀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配套加工基地;京津冀绿色健康食品(农副产品)供应加工基地;京南石北现代物流走廊;华北地区特色旅游休闲基地;华北地区凸显文化特色的生态宜居型高品质中等城市。
四、奋斗目标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坚持原则和战略定位,“十二五”时期我市的中心任务是:跨越发展,强市富民,建设高品质中等城市。 围绕中心任务,努力实现以下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全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始终高于保定市平均水平,并在全省的位次逐年大幅前移,力争到“十二五”末生产总值翻两番,综合实力跻身全省20强。 ——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一产调优,二产调强,三产调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取得较大进展。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汽车等支柱产业优势更加明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重大进展。第三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培育3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超百亿企业集团。 ——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以城市核心区为龙头、中心镇为支撑、重点镇为基础的梯次城镇体系。城镇化率达到54%。城镇建设上水平、出品位,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 ——各项社会事业明显进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教育综合实力和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以内。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社会建设显著加强。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达到省要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万公顷,农业灌溉用水系数提高0.03个点,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森林覆盖率达到18%,森林蓄积量达到80万立方米。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重点流域水质和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人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511元,年均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10080元,年均增长12%。就业矛盾缓解,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文化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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