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家乡区县: 广州市增城区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指导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拟订统筹本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牵头组织实施高等院校和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建立统筹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含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非参公)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六、牵头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九、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实施统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交流合作。
十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开发区、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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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014-11-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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