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定义的法律和政府

家乡区县: 广州市白云区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捍卫他的人身、他的自由和他的财产的自然权利,这种权利源于上帝。这是生命的三项基本要求,对其中任何一项的保护都完全依赖于对其它两项的保护。因为我们除了人身之外,什么又是我们的能力?或者除了我们的能力之外,什么又是我们的财产?

如果每个人都有权利甚至通过强制力去捍卫他的人身、他的自由和他的财产,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群人有权利去组织和支持一种共同的强制力,来持久地保护这些权利。因此集体性权利的原则——它存在的理由,它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个人权利基础上的。并且在逻辑上,保护这种集体性权利的共同强制力除了作为上述目的的替代之外,不应再有任何其它的目的或使命。因此,既然单个的个体不能合法地使用强制力去侵犯另一个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那么出于同样的原因,共同的强制力也不能合法地被用来侵犯任何个人或任何群体的人身、自由或财产。

在两种情形中,这种强制力的滥用将会违背我们的初衷。赐予我们强制力是为了捍卫我们的个体权利。谁敢说赐予我们的强制力是为了破坏我们兄弟的平等权利?既然孤立的单个个体不能合法地使用强制力去破坏他人的权利,将同一原则应用于共同的强制力不也是合乎逻辑的吗?既然后者无非就是个体强制力的有组织的集合?

如果这是事实,那么法律是合法保护自然权利的组织就再明显不过了。它是代替个体强制力的共同强制力。并且这种共同的强制力只能做个体的强制力自然拥有的合法权利所做的事情:保护人身、自由和财产;维护每个人的权利,促成正义在我们所有人中实现。

sanvey(2014-12-0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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