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刘淑贞,女,1914年生,陕西府谷人。中共党员。1938年初,调至中共绥德特委参与妇女运动的领导工作。同年3月,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成立,任宣传部部长。1944年,被选为中共“七大”候补代表。1945 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1946年秋,随中央局机关转移到河北省阜平县,任中央局组织部科长,曾参加土地改革和整党运动。
先后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处长、华北妇女联合会委员、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1960年冬调到西安,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第一办公室主任,还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即遭到林彪、康生、江青等人的诬陷和残酷迫害,1967年12月31日含冤去世。1979年,中共中央批准为她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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