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何时置县,历代文献记载不一,有明嘉靖三十四年、四十二年、四十三年、四十五年诸说。
有关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置县的记载:
明万历《普宁县志略》卷五载:“普宁之设,自嘉靖三十四年始。”
有关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置县的记载:
明万历《普宁县志略》卷一载:“县治始于嘉靖四十二年正月。巡按御史陈、两广总制张臬题请洋乌、
水、黄坑三都以建之。”
清乾隆《普宁县志》卷一载:“明嘉靖四十二年间,此地为潮阳西北鞭长莫及之片壤,蕉苻剽悍于疆域之中。其时经巡按陈、总制张建议,……奏请于朝廷,议仅允潮阳之三都,设治建城。民享康阜者甫二十年,旋于神宗十年,潮令……遂以、洋二都仍夺归潮。”神宗十年(1582)距嘉靖四十二年恰好二十年。该志又载:“……乃朝议,仅可潮阳之三都而霖田不与焉。遂于嘉靖四十二年定以洋乌、水、黄坑三都为一县,号曰普宁。”
民国《潮州志》的《大事志》中载:“四十二年置澄海、普宁二县。”其《沿革志》在“明嘉靖四十二年”条载:“据黄廷相议,初拟析揭阳霖田一都合洋、、黄三都建邑,后廷议,仅可潮阳三都,遂于嘉靖四十二年定以三都置为县。”
《明史》卷四十五载:“普宁,府西南,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以潮阳县水都置。”
有关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县的记载:
明万历《普宁县志略》卷一载:“因图久安长治,奏请萃乱三都析为县。旨曰:‘俞哉!’此普宁所由始也,事在肃皇帝四十三年。”卷一又载:“县之自嘉靖甲子始。”
清乾隆《普宁县志》卷一载:“普宁疆域,自明嘉靖四十三年割潮阳县西乡之黄坑、水、洋乌三都分界立县”、“普邑为县,始于嘉靖四十三年割潮阳之洋乌、水、黄坑三都建置”、“普邑都图,在前明嘉靖四十三年始置县时,原从巡按陈联芳、总制张臬之请……”。该志的序文、题记、艺文等多处提及普宁于“明嘉靖四十三年”或“嘉靖甲子”置县。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三“普宁”条载:“嘉靖四十三年析潮阳县之洋乌、水、黄坑三都地置县于贵屿,名安普县。”
《辞源》“普宁”条因袭嘉庆《清一统志》载:“明嘉靖四十三年析置普安县,万历十三年改称普宁。”
清代阮元《广东通志》也载嘉靖四十三年置普宁县。
1959年《普宁新志》稿载:“普宁建县始于明嘉靖四十三年。”
有关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置县的记载:
隆庆《潮阳县志》卷一载:“四十五年复析潮阳置普宁县。……及琏等伏诛,因建议善后之策,……析潮之洋乌、水、黄坑三都置县,曰普宁。”
民国《潮州志》载普宁置县“潮阳林、唐、周三志俱作四十五年;或四十二年奉准立县,至四十五年始开县。”
综上列史志记载得到,万历《普宁县志略》对普宁县始置时间,前后出现嘉靖三十四年(按:疑为笔误)、四十二年、四十三年三个年份,自相矛盾,莫衷一是。乾隆《普宁县志》所载立县时间,也有四十二年、四十三年两个年份。但各书对普宁县设置的缘起和过程的记载是共通的,多述及嘉靖四十一年(1562)九月,朝廷派兵镇压张琏农民起义后,为加强统治,提督两广都御史张臬上疏,朝廷允行乃设。
对普宁置县时间的记载怎么会众说纷纭呢?原因之一是普宁第一部县志——万历《普宁县志略》没有立准。该志系手稿,志中记述未行核实。以后志书和著述,没有找到源头依据而因袭前志随便援引。隆庆《潮阳县志》成书最早,距析县仅数年,而据析县的实际时间而载。
究竟普宁置县始于何时?最近,我们找到《明世宗实录》,该《实录》卷五一七记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事,其中载:
丁未,提督两广都御史张臬、纪功御史段顾言,各条陈广东善后事宜,户部获行三事:潮州海阳之辟望为倭奴入寇门户,宜设一全县以增潮南之藩蓠,应割都图者七;潮阳之水,宜设裁减一县,以控扼海丰、惠来、长乐三县之要冲,应割都图者四。……疏上允行,乃设澄海县于辟望所,普宁县于水。(按:载文中的简化字及标点符号是作者所加的)
《明世宗实录》对澄海、普宁置县的原由、经过和朝廷的批准时间已记得清楚、完整。举凡记载一个新的行政建制之设立,习惯上多以其最高一级批准设置时间为准。澄海、普宁县之设,朝廷于四十二年正月批准。我们又查阅了澄海县对于置县时间的记载,各种文献都载该县置于明嘉靖四十二年正月。据此,可以认定,普宁置县的时间应为明嘉靖四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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