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于秦王嬴政三十六年(公元前221年)为象郡毋敛县地。唐太宗贞观三年(公元629年),置婆览县(治后水婆,即今三都恒丰,原属荔波);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至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改置劳州和莪州(劳州即今捞村乡,莪州在县城附近);宋太祖开宝三年(公元970年)置羁糜荔波州;元世祖至元元年(公元1265年),荔波为蒙、皮、雷三土司领地割据。
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统一蒙、皮、雷三土司领地,荔波并入广西思恩县;洪武十七年(公元1494年),撤荔波县,置方村、蒙村、窘来村三巡检司,易十六埲为十六里,改属广西河池州;武宗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荔波改司设县,仍属河池州;神宗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县治设在喇轸村(今时来旧县),改属贵州都匀司;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重定荔波、南丹地界,立石碑定县界。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荔波县属贵州;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县治里袄村(今方村乡)改属广西庆远府;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荔波县改属贵州都匀府;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县治迁蒙石里全亨村(今县城),并设荔波营,五年(公元1740年)置游击署、守备署、千总署。民国时期,荔波县直隶贵州省长公署,先后属贵州第十一、第八和第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均驻独山)。
1949年12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荔波。1950年2月4日成立荔波县人民政府。1949年12月至1951年属独山地区专员公署。1952年以后,属都匀地区专员公署。1956年8月,都匀地区专员公署改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仍辖荔波县。1959年3月,荔波合并到独山县。1961年6月16日,恢复荔波县建制,隶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至今。
文化
荔波县历史悠久,山川秀丽,人杰地灵。在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世居于这块神奇土地的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和浓郁的民族风情,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荔波由于地处华南十万大山之中,在封建时代,经济发展较迟,教育起步较晚,较长时期属于边远落后之地。直到清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始设义学。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开建义塾,地方子弟方受教化。乾隆庚子年(公元1780年)县内破天荒地出现第一位举人(陈克谦)。尔后中断九十九年后到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才继出4位举人。
从清嘉庆至宣统的115年间,荔波又涌现贡生59人,其中拔贡10人、恩贡24人、岁贡25人。此外还有不少秀才。清代著名的“西南大儒”郑珍(公元1806—1864年),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到荔波任训导,对荔波文化影响甚大。他和荔波的贡生、秀才们,留下了一批诗作流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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