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市直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工业技改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工业技术改造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发挥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提高投资质量,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实现我市“十二五”期间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决定组织编制《潮州市2015年度潮州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计划》。现将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凡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要求,属鼓励类的在建项目和计划在2015年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均要求填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每个项目要如实填写《潮州市2015年计划新开、结转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1、2、3)。
(二)各县(区)企业、潮州港开发区企业项目,分别由各县(区)经信局、潮州港开发区审核并汇总(汇总表见附表1)上报;市直企业项目由企业直接上报市经信局。
(三)请各县区经信局、潮州港开发区和市直有关企业将上报资料(一式二份,含电子版),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技术科)。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经信局、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抓紧梳理本辖区、本企业2015年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及时组织企业申报2015年技术改造投资导向计划;在建未能完工需结转2015年的项目,请各县(区)经信局、各部门填写在汇总表(附表1)中一并上报。对列入市技术改造投资导向计划的项目,将优先列入市级或推荐上报国家、省级有关资金项目计划。
另外,属于国家、省、市各级财政扶持的在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加紧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争取尽快竣工验收,早日发挥经济效益。
附表:1.《潮州市2015年计划新开、结转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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