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培训会

家乡区县: 山西省天镇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12月4日,天镇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举行《宪法》培训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世清主持培训会,副主任贾进山、高世国、张云峰、王耀,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以宣读全文方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后,刘世清从宪法的形成、修改、应用等方面阐述了宪法的基本理念,对宪法的溯源、结构、基本内容等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深入学习和贯彻宪法,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他强调,人大常委会机关处于法制建设的“一线”,讲究的是法言法语、言出法随,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功底、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单凭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很难履行好法定职权,做好份内工作。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能力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人大工作者,一是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在加强学习上下更大的功夫,以学习提高境界,以学习增强底蕴,以学习涵养品性、开阔眼界,要认真抓好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二是在实际工作中找好结合点,学以致用,学以增智,带头宣传宪法,执行宪法,为全面完成全年人大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法治天镇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在刘世清带领下,与会人员全体起立,举起右拳,面对国徽,进行庄严宣誓:我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我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宪法权威,永不违宪!恪尽职守,积极工作,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冯艳霞(2014-12-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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