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园林局

家乡区县: 徐州市丰县

机构简介

丰县园林局、丰县旅游局成立于1999年8月,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于2010年6月更名为丰县园林旅游局,内设办公室(行政许可股)、园林股、旅游股,现有在职人员81人。

县局先后被评为县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抗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市旅游行业先进单位、深化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县直单位综合工作先进奖、项目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1]

机构职能

(一)负责研究制订园林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城区绿地、园林和旅游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参与制订本县园林旅游业发展的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捡查。

(三)组织审定居住小区绿化、广场、道路绿化和河岸绿化等城区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依法审核城区园林绿地(含规划园林绿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负责对城区建设项目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的审核认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依法审批占用城区绿化用地和伐移树木事项。

(四)负责对生产销售苗木花卉、地被植物的管理和监督,搞好花卉苗木市场规划。

(五)指导全县重要旅游设施、景区景点等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的初审,负责本系统旅游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

(六)组织全县园林旅游业的检查和宣传工作,负责园林旅游资源和成果的普查工作。

(七)制订全县园林旅游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协调风景园林旅游行业的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许可股)

协助领导处理党政事务,协调落实局领导的决定事项;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政务协调、联络;负责本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文电处理、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信访工作;负责财务、后勤保障及其它行政事务。(行政许可股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受理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申请事项。)

园林股

根据丰县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和实施丰县绿地规划,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城区风景园林规划;加强对城区风景园林的行业管理,监督各单位和各类项目的配套建设等。

旅游股

负责研究制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发展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指导全县重要旅游设施、景区景点等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基础建设项目的初审,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等。

领导信息

丰县园林旅游局领导及分工:

赵立春: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 东,园林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园林服务中心工作。

高大亮,副局长。分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工程后勤服务工作。

孟庆玲:副书记。分管纪检及办公室工作。

张启文:副局长。分管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

谢伦敬:工会主席。分管旅游、招商引资及园林绿化、旅游监察执法工作。

小执念(2014-12-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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