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关于做好第二批“金乡名医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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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在线讯:
金乡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乡名医(名护)”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2014年将开展第二批“金乡名医(名护)”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金乡县卫生系统长期从事医疗、护理、中医中药、医技等临床一线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推荐时以2011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已获得“金乡名医(名护)”及第六批“金乡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选不再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金乡名医(名护)”的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群众威信,聘任中级专业及技术职务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对贡献大、名望高、身体健康仍从事本职工作的医护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推荐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突出。在专业学术度方面造诣较深,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被同行所公认并享有较高威望。在解决临床疑难急重病症技术上有较高水平和突出贡献。
2、勇于开拓创新。在学科建设方面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积极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或创新奖项三等奖以上的前五名完成者;或市级以上科技进步或创新奖项三等奖以上的前三名完成者;或县级科技进步或创新奖项一等奖以上的前二名完成者,或二等奖的第一位完成者;或参加工作以来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医学论文3篇以上,或主编专著1部以上。
三、评选程序
推荐选拔要严格程序,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按专家评议结果排序,
四、评选数量
第二批“金乡名医(名护)”拟命名表彰16名,其中名医10名,名护6名。
五、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
1、《“金乡名医(名护)”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人员的业绩荣誉等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
3、本人的业绩报告(控制在2000字左右)一式3份;
4、《推荐“金乡名医(名护)”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标准A3纸打印,盖推荐单位公章);
5、《推荐“金乡名医(名护)”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3分(标准A3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附电子版)请务于2014年12月11日前报送金乡县卫生局人事科。邮箱:wsjzgk999@163.com,联系电话:8771195。
六、组织实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重视“金乡名医(名护)”推荐选拔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把代表本领域、本行业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为金乡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张成浩(2014-12-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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