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谱系及代表性人物
高邮民歌世代相传,生生不息,现在能够知道的传承关系可向前推到五代。主要的代表性人物:第一代为张王氏(1874 年生)、武秀英(1890 年生)、朱巧云(1895 年生)等;第二代为王兰英(1937 年生)、龙秀鸾(1937 年生)、夏国珍(1936 年生)等;第三代为曹德怀(1944 年生)、贾晓贤(1958 年生)、许厚祯(1943 年生)、强怀(1956 年生)等;第四代为谈红梅(1960 年生)、王慧群(1960 年生)、高凤兰(1961 年生)等;第五代为杨旭娟(1975 年生)、朱祥(1969年生)、周亚玲(1963 年生)等。其中夏国珍于 1958 年被调入江苏省歌舞团,后又入中央歌剧舞剧院进修。现在已由一名优秀民歌手成长为专业音乐工作者。高邮民歌当今代表性人物是被文化部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王兰英。 主要价值
高邮民歌是中国民间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淮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民歌种类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它以自己独有的艺术方式,反映当地人民群众的劳动生产和社会生活,表达他们的喜怒哀乐,展示出了里下河地区浓厚的乡土气息及民俗风情。高邮民歌的流传和存在,不仅见证了中国古代社会农耕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生命活力的部分,并且也是现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音乐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借鉴源泉之一。 目前保护情况
近年来,扬州市和高邮市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对高邮民歌的保护工作,建立了专门的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投入相当数量的保护经费,主要用于组建高邮城区、八桥镇、周巷镇等地民歌队,及开展排练、演出活动,每年定期举办一次以民歌为主的文艺节目汇演,并将收集整理的数百首歌曲汇编成《高邮民歌集》。此外,还制定了科学的保护计划,一是对高邮民歌流传下来的曲谱、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整理建档;二是扩大高邮民歌队伍的组建范围,争取每个乡镇都建立起一支民歌队;三是在中小学校进行高邮民歌普及教育,同时在重点社区、企业、乡村开展民歌培训工作;四是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手段,使更多年轻人认识和了解高邮民歌的文化蕴涵和艺术价值,增强对于高邮民歌的认同感和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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