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
曹县共开辟晨练点500余处,体育俱乐部、健身房、台球场等群众活动场所遍布城乡;有体育裁判员196人,为国家培养等级运动员754人。2009年,曹县荣获“山东省全民健身先进县”称号。2009年,曹县被山东省体育局授予“山东省体彩工作先进县”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先进县”荣誉称号。县体育中心荣获“菏泽市体育系统先进单位”和“菏泽市体育系统体育贡献奖”。[12]
文化
曹县素有“戏曲之乡”、“书画之乡”、“武术之乡”、“民间舞蹈之乡”的美称。[13]
1986—2009年,曹县先后出版文学专著116部、诗集200余部;在省及省级以上文学报刊上发表中短篇小说400余篇,报告文学500余篇,散文300余篇,诗歌1000余首。美术、书法、戏剧、曲艺、音乐、舞蹈创作成果丰富,先后在省及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展出艺术作品,共有2000余件。先后成功举办两届曹县民间艺术节。农村文化大院发展到460处,农民文艺团队达110个。境内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6处,县级8处。“江米人”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另有8项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列全省第一。有线电视用户达5万余户,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90%。年放映电影4500余场。曹县完成24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荣获“中国秧歌之乡”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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