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肉
手把肉——蒙古族传统肉食品。通常的做法是:将羊宰杀后,剥皮,取出内脏,去掉头蹄,然后将羊卸成若干块,放入锅内,不加调料和食盐,用清水煮至七八分熟,即可。用手拿着吃,或是用蒙古刀剔着吃。肉质鲜嫩,味美可口,易于消化,为蒙古族牧民常用的待客佳品。
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来最喜欢、最常吃的传统食品。这种草原牧区牧民们的传统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据明《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
从营养学角度来讲,将肉煮至半熟,可以尽可能保存动物从青草中吸收的维生素及其他营养成份,人在食用后就可能吸收到最初级的营养成分。通常手把肉以在平原草场上放牧的、经常吃野韭、野葱的羊,肉味最为鲜美。它的具体做法是选用肥嫩的小口羯羊,就地宰杀后,切开胸腔拉断动脉,剥皮去内脏(血盛于器皿中以备煮制灌肠),然后洗净,去头、蹄,再把整羊卸成若干块,不加任何调味品放入白水锅中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盘中上桌。席间,大家各执蒙古刀一块一块地割着吃,或用手撕着吃,所以称为“手把肉”。
这是蒙古族从古到今一直沿用的一种食法,这种方法煮出的羊肉,因为时间短,所以肉比较嫩,不腻不膻,味美肉鲜,富有营养。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煮羊肉时,须掌握好火候,防止过老,肉煮到发紫就不嫩了,吃着也不香。
现在,手扒肉已不单是蒙古族的一种传统饮食了,在外界人眼里,手把肉还是蒙古人豪爽的象征,当你置身蒙古包内,身穿盛装的蒙古族姑娘向你唱起敬酒歌,然后用蒙古刀割一块鲜嫩味美的手把肉放进嘴里,鲜肉加美酒,轻舞伴歌声,使人不由自主和歌者一起唱起:金杯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炒米奶酒手把肉哦,今天一次喝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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