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四)

家乡区县: 徐州市丰县

雍正三年(1725年)又被擢升为浙江巡抚兼理两浙盐政。雍正五年,李卫“寻授浙江总督,管巡抚事”;第二年年,朝廷又以“江南多盗”,而且地方官又“非戢盗之才”为由,命李卫统管江南七府五州盗案,“将吏听节制。”

雍正枥力称赞李卫,甚至在奏折上批道“此筹是,览而不嘉悦者,除非呆皇帝也。此时,天下督抚与朕心关切者,鄂尔泰、田文镜、李卫三人耳。”雍正七年(1729年)正月到九月,其侦破了一起以江宁人张云如以符咒迷惑百姓的反清复明集团,张云如与其党甘凤池、陆同庵、蔡思济、范龙友等人被逮捕。[2]乾隆三年(1738年)八月,在随皇帝拜谒泰陵时,突发肝病。十月,乾隆帝允准其解任调养。然而未及还乡,即吐血身亡,年五十二岁。乾隆帝深为悼念,遂谕曰“李卫才猷干练,实心办事,宣力封疆,无少瞻顾,畿辅重地,正资料理……今闻溘逝,深为悼念。”谥号“敏达”。

同同(2014-05-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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