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食药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11月4日,盂县食药局因金龙东街汇通副食店刘影影申请对其涉嫌违法经营一案举行听证会。这也是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的首次行政处罚听证会。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会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认为金龙东街汇通副食店涉嫌经营假冒五粮液,违反了食品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拟依照食品药品管理法对该商店进行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食药局向店主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店主依法要求举行听证。
在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就案件调查过程、认定的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处罚依据进行了陈述,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调查人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及处罚建议发表了不同意见。双方在辩论阶段就申报材料中所附的检验报告书、视频资料的真伪以及对当事人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展开了辩论。之后,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分别陈述了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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