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是“灯节”,俗称“正月十五”或“小年”。枣庄有“正月十五前都是年”的俗语,意思是从初一到十五,没来得及拜年的,这期间还可以去。元宵节这天晚上,人们除了燃放烟花爆竹外,还走出家门,观看花灯会,但更多的却是自己动手轧制花灯,并利用面粉、萝卜等制作形式各样的灯。
民间的萝卜灯别具一格,人们利用萝卜的自然颜色,雕成各种花样,十分美观。民间传说,元宵节的灯光是吉祥之光,当天晚上,人们将萝卜灯放在大门口,老人举灯照遍住宅内外,以求驱妖避邪除百病。孩子们则拿着萝卜灯相互照,并说道“照照眼,不害眼”,祈祷不害眼病。另外农村的孩子还会将积攒下来的刷锅用的废刷束头,在麦地里点燃了或挥舞成一条火龙,或向空中扔去,比赛谁耍的好看。另外人们还会根据灯花的变化,去判断种啥庄稼能有好的收成等。在民俗中,乡村已婚妇女不能在娘家看花灯,有“看了娘家灯,死她老公公”一说,当然这是迷信。灯节第二天,即正月十六,有家家接闺女的习俗,但必须在二月二之前赶回娘家。民间有“正月十六好日子,家家户户接妮子,接了妮子不是客,自己做饭自己追(吃)”的民谣,很有意思。
近年来,枣庄城里的人们在元宵节的晚上除了到光明广场看烟花外,就是到人民公园看花灯会,春节许多民俗的东西已距离人们越来越远,不少市民期待着能有一个地方,在春节期间集中地展示一下枣庄的过年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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