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哈萨克族绝大多数人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因而其服饰带有浓郁的草原畜牧生活的特征。牧民主要用牲畜的皮毛作衣服的原料。哈萨克族男子喜欢穿棉毛衣裤,喜欢以条绒、华达呢等作衣料。颜色上多选用黑色、咖啡色等深色。冬季主要穿皮大衣、皮裤。选材以羊皮为主,也用狼皮、狐狸皮或其他珍贵兽皮。为了便于上、下马,裤子用羊皮缝制成大裆裤,因此宽大结实,经久耐磨。衬衣多为高领,上绣花边。衬衣外套坎肩,坎肩上穿短衣,有时还再套“袷袢”。
哈萨克族男子喜欢扎一条牛皮制成的腰带,腰带上镶嵌有金、银、宝石等各种装饰品,腰带右侧佩有精美的刀鞘,内插腰刀,以备随时使用。在夏季,哈萨克族男子一般戴一种用薄白毡制作的翻边帽,分为两瓣,很有特色。而在冬季,则要戴“吐马克”或“库拉帕热”两种不同的帽子。“吐马克”有两个耳扇,一个尾扇,呈四棱尖顶状,顶上还饰有猫头鹰毛。“库拉帕热”则形似圆锥体,内缝狐皮或黑羊羔皮,外面饰以色彩艳丽的绸缎,美观实用。哈萨克族男子的鞋、靴比较讲究,根据游牧中不同的需要制成不同的种类,夏季的靴子底子较薄,打猎时的靴子后跟很低,轻便柔软、易行,却不易为猎物察觉。长筒靴子有高跟,长及膝盖,全牛皮制成,在靴底上钉上铁掌,结实耐用。穿此靴时常穿毡袜,袜口用绒布镶边,十分美观。软鞋子顾名思义为软皮制作,没有高后跟,往往和套鞋一起使用。在牧区,套鞋使用比较广泛,套鞋既能保护软鞋不受雨雪侵蚀,同时进帐篷时只脱去套鞋就可,因而十分方便,很受人们喜爱。
哈萨克族妇女的服饰较男子来说更加丰富多彩。她们根据年龄选择不同的样式。年轻的姑娘喜欢穿连衣裙,裙袖有美丽的绣花,裙摆阔大自然成褶。上身外套紧身坎肩,坎肩上绣有美丽的图案并缀有五颜六色的饰品,未出嫁的姑娘头上戴的是“塔克亚”、“别尔克”或“特特尔”。“塔克亚”是一种斗形帽。下沿略大,彩缎作面,帽壁有绣花,帽上缀珠,顶上插猫头鹰毛;“别尔克”是用水獭皮做的圆帽,与“塔克亚”类似,只是夏季扎各种颜色的三角和正方形头巾;“特特尔”是一种四方的头饰,上绣各种花纹图案,折起多褶,扎在头上。另外,未婚少女喜爱在发辫上别上发带。若是成婚新娘则从结婚那天起要穿一年的“结列克”。“结列克”为红绸制作,帽子和衣服连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识别出来。一年后,可以换上套头的盖巾。中年妇女夏季喜欢穿半袖长襟袷袢和坎肩,多在胸前下摆用彩绒绣边,两边有口袋;冬季喜穿用羊羔皮裁制的、带布面的"衣什克",或穿绣有图案、罩以绸缎面的“库鲁”(皮大衣)等。已婚的妇女一般要戴“沙吾克烈”,即一种外用布、绒或绸作面,用毡作里的帽子。这种帽子绣满了花卉,并嵌有珠宝金银,有一串串珠子垂于脸前。若生了孩子后,就要戴上套头和盖巾。盖巾用白布制作,上有图案,很宽大,盖上后可遮住全身,只露出脸颊。盖巾上有金银别针,在各种颜色绣制的图案中有“颊克”花纹。如果要是盖巾上没有绣“颊克”花纹的话,说明这个妇女已成寡妇。因而,从哈萨克族妇女的服饰上就能判断她们的婚否、育否。哈萨克族妇女的鞋、靴也有多种式样,通常穿的还是皮靴加套靴,较为讲究的还要在袜子上绣花,在套鞋上进行一番装饰。
自从哈萨克人信奉伊斯兰教后,与之相联系而形成的禁忌很多,最主要的是:忌食猪肉和非宰杀而死亡的牲畜肉,忌食一切动物的血。牲畜一般要由男性宰杀。
吃饭时,不能把整个馕拿在手上用嘴啃。同时吃饭时最好戴上帽子,以示尊敬。在毡房内不许坐床,要席地盘腿坐在地毡上,不许把两腿伸直,更不能脱掉鞋子。年轻人不许当着老人的面喝酒。吃饭或与人交谈时,忌讳抠鼻孔、吐痰、打哈欠、挖耳朵等不良习惯。
做客时,忌讳客人骑着快马直冲家门,这会被认为是挑衅或是报丧和传送不吉利的消息。骑马快到家门时,要放慢速度。忌持马鞭进毡房,认为是寻衅打架的。忌讳客人从火炉右边入座和坐在火炉的右侧,因为右侧是主人坐的,也不要坐在放食物的木柜上或其他生活用具上,客人的坐位应听从主人的指引;吃饭、喝奶茶时,不能用双脚踩餐布,更不能横跨过去,在餐布收拾之前,最好不要离去。如果临时遇有急事外出,也不能从主人跟前走过,必须绕别人背后走;主人做饭时,客人不要走进配餐的地方,忌讳客人乱动餐具,更不能用手拨弄食物或掀开锅盖,主人递送的茶、酒、肉食和其他食品,不管是否合乎自己的胃口,都应高兴地接受,喝奶茶不应喝一半剩一半而离席,喝马奶酒也应一饮而尽,不会喝酒也要少许啜上一口,以示谢意,不然会使主人扫兴。就餐前后,主人会给客人倒水洗手,洗完手,不要乱甩动,应用毛巾擦手,并有礼貌地送还毛巾;如果天色已晚,主人留宿,不要拒绝使用主人的被褥,否则被主人误会。
儿媳不能使用公公的马鞍和公公的床位;公公也不能使用儿媳的马鞍和坐儿媳的床位。不能当面数主人的畜群和点牲畜的数目。不要用脚和棍棒打牲畜的头部。不能跨过拴牲畜用的绳子。走路遇羊群要绕道而过。不许乘马进出羊群。严禁从作礼拜(乃玛孜)的人前通过,也不能踏作礼拜的布单子,更不要模仿他们的动作大声说笑。
按哈萨克族传统习俗,妇女怀孕后,忌食驼肉、驼奶;忌穿驼毛做的衣服。因为母驼孕期一般在12个月,认为饮食了驼奶、驼肉,将会使孕期延长。忌食兔肉,因为兔子是三瓣嘴,认为孕妇吃了兔肉会生下豁唇的孩子。忌食狼咬过的牲畜的肉,因为狼的口水很多,怕因此而生的孩子也会有很多口水。产妇分娩时,忌男人在产房,包括丈夫。接生婆不能是怀孕妇女,认为这样产妇会大出血;忌生过孩子却夭折的人。不许当着父母的面赞美他们的孩子,尤其不能说胖、美、俊之类的词。
在住房附近、水源旁边,礼拜寺、墓地周围,不允许随地大小便。牲畜不能进入墓地。不得在墓地上取土。
哈萨克人崇拜草和火,因而忌讳拔春天的新草。不允许用脚踏火,不能往火上吐唾沫,不准围着火堆乱跑,不能压灭火苗,更不能往火上撒尿。
哈萨克人认为每礼拜二、五是不吉利的日子,不能外出。在数目字方面很重视单数,尤其重视“七”和“九”,特别是“七”被他们崇尚敬重。在哈萨克的民间文学作品中,“七”是出现最多的一个数字,泛指数目之多。如“七天”、“七昼夜”、“七年”等多半是比喻征途的漫长,生活的煎熬、毅力的磨炼。在生活习俗上也常和“七”结下了不解之缘。如哈萨克人在婴儿出生后第7天要举行摇篮礼和命名礼。七代内不准通婚,而联姻的人家必须隔七条河。娶妻的彩礼也是多的为77匹马,中等户为47匹马,下等户为 17匹马。人死后,把死者放人墓穴后,每人也必须铲7掀土。第7天要为死者祭祀。在死者生前居住的毡房中点7盏油灯等。甚至有7个客人一同来到门前时,主人也特别高兴,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如果其中一人给他们送些礼品时,认为是无上光荣和幸福的事,常将所送礼物珍藏起来作为永久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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