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2月,现座落于汶上县中都大街南段555号。汶上法院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庭)、研究室、法警大队、技术室、监察室、机关党委、信访科、工会、群众工作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内设部门,设城郊、南站、次丘、杨店4处人民法庭。全院现有在职干警10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 近年来,汶上法院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步,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3000件以上,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以来,在全市基层法院千分制综合工作考评中,汶上法院连续三年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2007年被评选为“全市优秀法院”、“市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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