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程项目、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以及重要环节、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给予补助,建设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50%—100%贴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投资补助资金70%县预拨给项目承担单位,剩余30%根据项目验收意见及资金审计报告再行拨付。
◆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对经认定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投入予以一次性资金支持。按固定资产投入10%予以奖励(以税务部门报表为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扶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并提供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淮安市企业技术机构建设奖励: 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30万元。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服务平台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盱眙县企业技术创新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且产品形成产业化,年开票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且产品形成产业化,年开票销售5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和1万元;获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且产品形成产业化,年开票销售2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和1000元;被国家、省、市级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研发中心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获市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品牌产品质量攻关项目的,每项奖励1万元;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且专利产品年开票销售500万元以上的,每项奖励1万元;获市级创新发展先进企业的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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