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是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各地民族节日内容丰富,各具特色。
芦笙舞
芦笙,是一种古老的竹木制簧管乐器,大的有一丈多,小的不及一尺,管的数目多的有10管,少则单管、双管,最常用的是6管,其音调可雄浑低沉,亦可清脆高亢。在苗族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苗族人民不仅把芦笙作为本民族的代表物,还把它融于舞蹈、音乐中、水、布依、瑶、彝等民族舞中,芦笙舞也甚为流行。
芦笙舞现有曲百首,舞步百余种,其中最常用的有10多种。这些舞步节奏明快、粗犷热烈。芦笙舞男吹女跳,或男女自吹自舞,有的舞步吸收了苗族武术动作及高难度杂技动作,为人所喜闻乐见。芦笙舞成了贵州喜庆佳节必不可少的活动。
花灯
花灯是贵州民间举办的一种载歌载舞的文娱活动。正月十五晚上,悬挂彩灯,并进行这种活动。 民间称为“玩花灯”、“唱花灯”、“跳花灯”或“花灯”。民间过年风习的民谚称为“三十夜的火,十五夜的灯”。
花灯大约是在明朝初年,由来自江南及中原、留在贵州驻守和屯耕的军士们传入贵州。到清朝时期,花灯在贵州已经十分流行。民国年间,花灯普及到贵州绝大部分的乡村集镇。
贵州花灯包含花灯歌舞和花灯剧(戏)两种艺术形式。花灯歌舞(俗称“地灯”、“锣鼓灯”或“锣鼓转”等)较简单、短小,无整戏剧情节,主要是抒发某种感情或说明某件事理。表演时,演员一肌要手执扇和手帕,载歌载舞、歌舞结合。有时,还要插进韵白(俗称“拉白”)、对唱、轮唱、齐唱、合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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