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在原始社会已有人类居住。自秦至南北朝刘宋历数百年后境内才有县的建置,又被视为“边县”、“穷邑”。至唐宋始趋繁荣,但经宋元长期战乱,加之瘟疫蔓延,境内几无人烟。至明洪武年间,虽有移民迁入,境内户不足干,人不满万。据旧志记载,明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广水县960户,6415人。至明嘉靖十一年(公元1532年)也只1551户26355人。清代社会有较长时间的安定环境,人口增长较快,至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境内已达74441户449710人。
民国年间,社会长期动乱,兵灾、匪患、荒旱连年,民不聊生,人口呈下降趋势。至1949年境内人口374852人。
1955 年突破40万,6年时间,年递增5000人。1964年突破50万,9年时间,年递增11000人。1957年是历史上第一个人口出生高峰年,年增人口18000人,自然增长率31.1% 。1960年是人口出生低谷年,年减人口3400人。但1961年、1962年人口迅速回升,年递增人口20000人。1971年突破60万,7年时间,年递增人口1400人。1968年为历史上第二个人口出生高峰年,年增人口17000人,自然增长率32.59%。1981年突破70万,10年时间,年递增10000人。1989年,突破80万。8年时间,年递增人口12000人。1996年接近90万人,7年时间年递增人口14000人。其间,1988年至1991年4年期间年递增人口达20000人,1992 年后降到12000人,1994年至1996年降至8000人。1997年总人口为904312人。1998年总人口为910328人。1999年,总人口916700万人。2000年,总人口为879216人。2001年,总人口889156人。[5]
2009年,广水市常住人口人口93万。[6] 境内少数民族共有回族、满族、蒙古族、苗族、土家族、白族、壮族、维吾尔族、布依族、低族、拉枯族、藏族等12个少数民族,以回族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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