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民间传说(三)

家乡区县: 厦门市集美区

海丰出师公,西井出目郎

海丰和西井,是后溪地面的两个乡社,以洪村溪为界,海丰在溪东,西井在溪西(海丰社就在下店墟社靠近柴场社的高地上,解放后已经没有房屋了)。海丰出师公(给人家做功德的道士),这是远近闻名的。
传说在清代中后期间,西井社出了一个猛人(身高马大,力大无比的俗语),因为眇了一目,人们就称呼他为目郎。这个大汉,使用的农作工具,都比别人长大粗重,使用起来才过瘾。他学过宋江阵,是宋江阵成员。人虽然高大勇猛,但为人却谦恭有礼:厝边头尾的红白喜丧事,他都会主动参与,尽心尽力,毫不偷懒,是一个尽忠的角色。
乡社人种水稻、花生、地瓜、大豆等农作物或蔬菜,经常要连夜作水(在沟圳里筑小土坝,拦水入田地灌溉,以让庄稼解渴,夜间水量比白天大(比较少人引水),容易入田水满。
有一年的秋夜,目郎吃过晚饭,扛着那把用180砣秤杆做锄头柄的锄头,乘着微微的月色出门了。他心想,前几天大家都作完了水,今晚我就独自享受无人分水的乐趣吧。他大步流星的到达田边,见圳水正哗哗的流得欢,便扎下马步,挖取圳边的草泥,迅速的垒筑拦水小坝。一边挖开田岸的入水口,沟水便很快的流入地瓜田的畦沟里。看到流水快速的推进,目郎赶紧巡视田园头尾,该填筑的(园丘出水口及田岸低洼缺口处)填筑完了,就将锄头柄横在进水的两畦地瓜埂之间,坐在锄头柄上,燃吸纸烟,稍作休息,兼看着水。
不一会儿,有三个人匆匆走来,举起锄头要挖扒小土坝。目郎迅即手握锄头柄站了起来,说:“不能挖!要水就分一半下去吧。”
乡村人作水,这是一般的规矩:不能全拦着不分水给人家(即我水满才轮到你),也不能把人家正在进水的小坝全挖撬了,让水进不了田地。
可这三人硬是不搭理,一定要全挖。兴许他们认为,我们三个人,你就单朝一个,不是对手吧。目郎看到邻村的三个楞头青这么不讲理,就挪过长柄锄头,盖住那三支锄头,又一次说:“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湖里那三个人,被目郎的锄头盖住,觉得分量好重,发作不得。见硬扒不行,于是互相使眼色,抽出锄头,想“整顿”目郎,来吃软的。他们齐举锄头,趁着月色,合力往目郎头上劈来。说时迟,那时快,目郎看到相互之间逼得太近,无用武之地,就趁势拄着锄头,起步一跃就跃过三垄地瓜畦,避过那三人的锋头,迅即转身,举起锄头,准备一举扫倒那三个不知好歹的小青年。那三个楞头青见不是势,赶紧各自开溜??逃之夭夭。
目郎不予追赶,只说:“何须走,不乖乖一起作水,跑得像箭一样!”
自此,湖里社传闻着目郎一跃过沟的勇猛故事,还风闻到附近乡村。人们还把它与后溪海丰社的师公连在一起,编成顺口溜,作为一种很厉害很有本事的象征:海丰出师公,西井出目郎。(陈全成)

周荔(2014-05-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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