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西晋著名的名士组合“竹林七贤”之一,靠喝酒独享大名的千古醉人。
刘伶身高仅一公尺四十,不仅人矮小,而且容貌极其丑陋。但是他的性情豪迈,胸襟开阔,不拘小节。平常不滥与人交往,沉默寡言,对人情世事一点都不关心,只有和阮籍、嵇康很投机,遇上了便有说有笑,因此也加入了七贤的行列。[2]
刘伶为建威将军王戎幕府下的参军时, 协助治理“领军都督幕府”事务。但身处统辖千军万马的总指挥部机关,需要给全军做表率的人,他却天天蓬头垢面不讲卫生,衣服也不好好穿,行为还吊儿郎当。
晋朝初年,刘伶入朝,他不趋炎附势,力陈己见,宣扬无为之化的主张,为朝廷所不容,同僚均被擢为高官,唯独他被逐出朝门。为排泄郁闷,他常借酒消愁,久而久之,嗜酒如命,不能自已。[3]
公元266年(晋武帝泰始二年),朝廷派特使到杜康村请刘伶再次入朝为官。而刘伶不愿做官,听说朝廷特使已到村口,赶紧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然后脱光衣衫,朝村口裸奔而去。朝廷特使看到刘伶后深觉其乃一酒疯子。从此,刘伶彻底与朝廷绝缘。[4]
罢了官以后的刘伶,日日“醉乡路稳宜频到”,终于嗜酒寿终。
杜康造酒刘伶醉
某天,刘伶路过杜康酒坊门前,抬头看见门上有副对联,写道: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盏海底眠,横批写着:不醉三年不要钱。
对于一向好酒的刘伶来说,这还了得。于是就进去喝了三碗,结果一回到家就醉了。三年后,刘伶酒醒了,见如此好酒,就喝开了,左一碗,右一碗,一口气一连喝了一百零八碗。夫人见状也喝了杜康的酒,于是一起从此长眠。孩子们便和杜康一起,把刘伶夫妇埋进地里,还立下了一个墓碑。上面写着:刘伶之墓。
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一天,杜康来到了刘伶的坟上,挖开坟墓,推醒了刘伶夫妇,引着他们飘遥踏云而去。从这以后,杜康就成了酒神,被造酒人供奉为师祖。而刘伶,也变成了品酒大师,所以民间才流传着这么一句佳话,就是“杜康造酒刘伶醉”。[7]
刘伶醉酒
有一次,他的酒病又发作得很厉害,要求妻子拿酒,他的妻子哭着把剩余的酒洒在地上,又摔破了酒瓶子,涕泗纵横地劝他说:“你酒喝得太多了,这不是养生之道,请你一定要戒了吧!”刘伶回答说:“好呀!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没法戒酒的,必须在神明前发誓,才能戒得掉。就烦你准备酒肉祭神吧。”他的妻子信以为真,听从了他的吩咐。于是刘伶把酒肉供在神桌前,跪下来祝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取过酒肉,结果又喝得大醉了。[3]
嗜酒如命
竹林七贤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喝酒,但刘伶却独以酒而闻名,可见他的酒量之多。他的喝酒,或许同阮籍一样,是因为受逼于黑暗的政治,污浊的社会,但他确能沉醉在酒乡的混沌世界中,不像阮籍、嵇康是充满着愤懑之心的,阮籍甚至还在酒后吐了血。他喝酒的方式也是极其豪迈的。伴随着狂饮而来的,自然是行为上的放荡。
他的家庭是很穷困的,但他并不以为意,反而嗜酒如命。
《晋书》本传记载说,他经常乘鹿车,手里抱着一壶酒,命仆人提着锄头跟在车子的后面跑,并说道:“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葬了。”他嗜酒如命,放浪形骸由此可见。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跟镇上的人吵架,对方生气地卷起袖子,挥拳就要打他,刘伶却很镇定从容地说:“我这像鸡肋般细瘦的身体,那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头。”对方听了,笑了起来,终于把拳头放了下来。[1]
纵酒放达
任建威参军期间,有一次刘伶忽然来了兴致,竟然在官邸脱光了衣服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几个客人来访,他也不赶紧把衣服穿上,还继续光着身子喝。客人见他如此不雅,就讥笑他。他却一本正经地反驳说:“天地就是我的房子,房子就是我的衣裤,你们进我的房子就是钻到我裤裆里来了,谁让你们钻进来的?”[3]
《晋书·卷四十九·列传第十九》[8]
《世说新语·任诞第二十三》[9]
《刘伶醉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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