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英
清末民初时期
彭中英,原名彭培芳,1891年出生于化州市横岭村(今属笪桥镇)一个中农家庭。光绪戊申(1908年),17岁的彭中英考入化州高等小学。1909年在校加入了同盟会员黄伯群组织的拜兰团,开始走上了革命的道路。1911年10月10日,孙中山领导武昌起义成功后,彭中英与李中柱、赵仲栋、彭海瑞等人在化州成立统筹部,于11月14日发动了驻化州的巡防营武装起义,一举占领了知州衙门,逮捕了县知州田荣耀,组织了化县临时政府。1914年,袁世凯窃国,彭中英响应孙中山讨袁号召,与陈信村等人在化州、廉江等地组织武装队伍,率队攻打高州城,但失败了。1918年6月,彭中英考上了广东省法政学堂。
“五•四”运动后,其思想发生了深刻变化。1921年赴德国柏林求学时,他如饥似渴地学习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其后,中国共产党旅欧支部在法国巴黎成立,他立即转到巴黎参加勤工俭学。1924年4月由施益生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在周恩来、陈延年为首的中共旅欧总支直接领导下进行活动。1925年,国内发生了“五•卅”运动,消息传到巴黎,彭中英与我国留学生中的中共党员100多人在蔡和森的领导下,举行示威活动,他们冲入中国驻法使馆,强令公使秘书签字发表通电,抗议帝国主义的暴行。彭中英等70多人因此被法国警方驱逐出境,旋即由党组织送往苏联莫斯科军政速训班学习。
北伐战争时期
1926年,北伐战争开始,党中央调彭中英回国,任广东省农民自卫军总部主任。到任后,他立即组织干部进行政治、军事训练,亲自授课,还请周恩来、陈延年等来讲课,培养了一大批革命干部。彭中英还关心家乡化县的革命运动,曾多次给化一中寄去进步刊物,启发家乡青年走上革命道路。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制造了“四•一二”大屠杀事件,广州相继发生了“四•一五”政变。彭中英随省委机关同志转移到香港,后转移到广州湾,任南路特派员和南路农民自卫军总指挥等职。他以化县为重点,建立党支部,发展党员,组织武装队伍。后来成立南路特委,彭中英任特委书记。他多次组织农军攻打县城,虽不成功,但沉重打击了反动势力。当时广东省委称化县的革命工作是“第一等的”、“非常之有希望”。1928年12月,南路特委机关因叛徒告密,大部分特委委员被捕,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彭中英因不在广州湾(今湛江市)而幸免,后被反动派悬赏通缉。从此,彭中英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漂泊到硇洲岛。然而,他的革命工作并未停下来,他秘密组织渔业工会和商会,并与化、吴、廉、遂等县隐蔽下来的同志联系,以成立国技馆为名,秘密组织革命武装。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彭中英与陈信材同去武汉找周恩来,要求去延安。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将彭中英介绍到原十九路军抗日将领张炎任主任的“广东抗日自卫团第十一区统率委员会”任政治教官,并与陈信材、苏翰彦等人创办《南声日报》,这是南路第一张进步报纸,对宣传抗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广州沦陷后,省政府主席李汉魂委张炎为第七区行政专员。同时蔡廷锴的二十六集团游击总司令部在灵山成立,委张炎为第七区游击指挥官。张炎接到委任后即结束梅硇统率委员会,迁往高州办公,筹备成立乡村工作队,公开招考队员。彭中英积极协助张炎,在化州主考。被录取的队员集中在高州经过短期训练后,分成六队分赴所属各县开展工作。彭中英任化县队长,他带领队员深入县南、县西、县北各地,宣传抗日,发动青年、妇女参加自卫队、妇女会等,还向队员讲授马列主义,使队员“进入了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一个新的世界”(据队员庞新、彭北棠回忆)。1939年1月,乡村工作队结束,把人员并入学生队,扩大为10个中队,彭中英仍任中队长。1940年3月—4月间,学生队副中队长周崇和香港回国服务团成员文允武在茂名乡下散发朱德总司令驳斥陈诚通电而被反动乡团逮捕,国民党欲置他们两人于死地。彭中英等人千方百计营救了周、文二人。此成为轰动一时的“周文事件”。随后,国民党反动派说彭是“共产党首要分子”,对张炎施加压力,彭为顾全大局,向张炎辞职回家乡经营小果园。
1944年底,彭中英等协助张炎策划起义,并积极主张把全部起义部队交给中共统一指挥。起义失败后,彭撤退到广州湾,国民党派人来劝他“自新”,被他大斥一顿,并要来者转告主子,劝他们的主子来向彭“自新”。从大革命失败到解放战争胜利,彭中英先后被国民党悬赏通辑三次,派兵团围捕12次,由于彭中英的勇敢机智和得到群众的保护,均化险为夷,幸免于难。
抗战胜利以后
抗日战争胜利后,彭中英去香港寻找党组织,在港遇南路党组织负责人周楠。周叫他参加中国民主同盟,后来由原张炎属下叶春、曾伟介绍彭正式参加民盟。此后,民盟港九支部派他到澳门组建民盟澳门分部,在澳门、中山等地,彭中英紧密配合五桂山游击队开展地下革命活动。1949年5月,为争取驻湛江的国民党62军军长张光琼部队起义,彭奉命回到粤桂边区督导处任督导员。1949年底,彭中英奉命回化县任支前司令,组织支援解放海南的具体工作。1950年任化县法院院长,后来先后任高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专员、湛江市副市长、民盟湛江分部主委等职。1959年调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任参事。1964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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