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470余万 南充男子被依法刑拘

家乡区县: 南充市嘉陵区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嘉陵区男子熊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47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据介绍,2013年11月,熊某委托他人向民间借款140万。2014年4月,熊某又到乐山向民间借款330余万元。借款后,熊某长期不还款,并携款到上海等地花销。

今年1月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熊某展开调查,熊某称自己把借款拿去还账了,10天后一定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到了之后,熊某不仅未还款,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直接关掉电话,和民警玩起了“失联”。昨日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终于再次找到熊某,面对民警关于为何不按时还款的询问时,熊某又欲故技重施。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挽回公民财产损失,我市公安部门近期加大了对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有钱不还、跑路失联、恶意欠账、不积极还钱等恶劣行为。(南充新闻网 南充日报 记者 郭丹)

何淑萍(2015-04-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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